厦门市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揭牌
2019-10-17 10:45:37 江海苹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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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四项职能 搭建多方主体沟通桥梁 解决行政争议是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新设立的厦门市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位于金山西路1号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该中心整合了社会多元化解纠纷力量,以涉诉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为主要参与者,旨在化解行政争议。 厦门中院党组成员、巡视员洪志坚介绍,市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成立后,将重点发挥定纷止争、协同统筹、咨询服务和分析研判职能,主要负责协调、解决发生在厦门范围内的以市区两级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直机关单位为争议对象的行政案件。案件类型主要包括行政赔偿、补偿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还包括行政相对人诉求难以得到法律支持,但却有合理需求等类型案件。 调处中心的设立,将搭建起涉诉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人民法院及司法行政机关多方主体之间的沟通桥梁,有利于人民群众高效便捷解决行政争议。群众与行政机关发生矛盾时,可以先通过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调解,这既缓和了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矛盾,也减少了诉累,让矛盾更快、更有效地化解在初始阶段。 加强府院互动 近三成案件可在诉前化解 历年来,市区两级复议机构一直秉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理念,在行政复议工作中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将调解、和解作为行政复议程序中重要的矛盾调处手段,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法院与政府持续加强良性互动,推动了行政争议的妥善化解,全市行政机关行政案件败诉率连续多年在全省九地市保持较低水平。市中院连续8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就行政机关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法治政府和依法行政一体化发展。今年以来,市中院主动到泉州、漳州两地走访,推动建立健全厦漳泉行政与司法协作工作机制。 全市法院发现,在行政审判的过程中,近30%的案件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前调解得到化解,完全不用进入到诉讼程序。这部分案件主要集中在信息公开、诉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等类型。尤其是今年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在诉讼过程中,经过合议庭调解做工作后,原告主动撤诉的一审行政案件共有173件,占全市一审结案数的31.25%。其中,复议这部分工作完全可以交由多元调处中心处理,通过调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减轻当事人和行政机关的诉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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