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厦门出现以“影视投资”为由的新型诈骗手段

2019-09-06 17:18:28王玉婷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刘德华办的影视公司” 你要不要投个资?

厦门出现以“影视投资”为由的新型诈骗手段,教您识破骗术

厦门日报讯(记者 王玉婷 见习记者 柯恺筠 通讯员 郑泽凡 孙妍)“这是刘德华创办的影视公司,你要不要投点资,以后电影火了有丰厚分红。”影视投资群里,每天都发着各种打卡信息,进群短短十天,黄先生就下载“XX影视”App,向里面投了4万元。可是,当要提现时,黄先生傻眼了——不仅钱提不出来,200多人的“投资群”也说散就散。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反诈骗中心独家了解这一最新骗术。

微信“好友”拉他投资刘德华

黄先生今年40多岁,个体户。8月25日,黄先生的一个微信好友突然找到他,“我最近在做影视类投资,感兴趣吗?”黄先生看了看,这个人虽然是他的微信好友,但却是“最熟悉的陌生人”。原来,今年3月,一个陌生人添加了黄先生微信,申请信息这样写道:“你的号码是XXXX吗?”考虑到对方可能是自己的客户,黄先生就通过了验证。可成为好友后,对方却未主动找黄先生聊过天。因此,这个“好友”就一直躺在他的好友列表里。

黄先生还没回复,紧接着,对方就将他拉进“XX影视精英9群”。黄先生一看,群中有246人,从他进群开始,里面各种投资赚钱消息就没停过。见有新人进群,群主发话了,“我们这是一个影视投资项目,项目方是XX娱乐有限公司,创办人是刘德华,大家可以百度搜索查询一下。”不仅如此,群主还发来一段像模像样的公司简介视频和投资电子合同。

“要怎么投资?”群主刚说完,就有群成员发问。群主随即丢出一个二维码,“这是邀请码,大家可以先下载App注册,注册就送28元,每天签到送2元。”接着,群主开始发各种图片广告,“电影投资圈,电影不仅可以看,还可以投!”这样的“好事”,自然引起群内成员“热烈反应”。黄先生默默观察,很快,就有成员称下好了App并领取了28元。

“收益”可观却不可得

跟着“刘德华的影视公司”搞投资肯定是个好差事,黄先生心动了。于是,黄先生扫描群中二维码,下载了一个名为“XX影视”的App,注册登录后,黄先生果然领到28元,不过,这钱存在账户中,无法提现。黄先生在群里询问如何提现,群主称,每天按时点赞、签到,都可获得收益。不过,要想将账户里的钱提出,必须“投资项目”。

所谓的投资项目,就是先交钱支持电影前期宣传,“最近一些好电影马上上映,前期宣传需要积累大量资金,你们现在投资的钱,都会得到10%的回报。等电影上映大火后,还会得到更多分红。”群主解释道。

要投就投大的,抱着试试看的心理,黄先生第一天先投了3000元,果然,App中返还了300元,不过,这钱依然不能提现。“积累到一定金额就可提现。”群主这样承诺。这下,黄先生放心了,第二天,第三天,他又陆续每天投入几千元,看着App中的“收益”金额不断增长,黄先生越投越起劲。到了昨日,黄先生一算,自己已投进去四万元,有了4000元的“收益”。

“投资”满十天,黄先生想把这44000元提出,可还没等黄先生提现,这246人的投资大群突然解散了!黄先生一下傻眼了,看着App里“44000”这个数字,黄先生才意识到被骗。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