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势力犯罪集团受审 14名成员分别被处刑罚
2019-09-05 18:31:02陈万泉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恶势力犯罪集团受审 14名成员分别被处刑罚 厦门晚报讯(文/记者 陈万泉 通讯员 同法宣 同检)昨天上午,吕某庆等14人涉恶案件在同安区法院一审宣判,同安区检察院起诉吕某庆等人涉嫌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 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3月以来,吕某庆与吕某旸(已判决)等人纠集伍某朝等外来人员,并先后吸纳吕某坚、吕某美、李某德、汪某鸿、桂某波等人加入,最终形成了以吕某庆、吕某坚、吕某美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攫取经济利益,该集团通过持有“干股”、控制“抽水”等方式,控制赌场,寻衅滋事,并腐化执法人员吕某鑫、吕某钞(2人另案处理),在同安区新民镇一带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同安区法院一审判决:吕某庆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并处罚金25000元;吕某坚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吕某美犯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其他11名成员被判处十个月至二年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相关阅读:
- [ 09-05]厦门将开展“昆仑”行动 集中打击食药环犯罪
- [ 09-04]集美法院公开审理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 [ 08-29]厦门翔安一“酒霸”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判刑
- [ 07-13]厦门警方14小时内抓获一名盗窃手机犯罪嫌疑人
- [ 06-07]海沧法院今年首次公开审理 涉嫌恶势力犯罪案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