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自助打印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通过验证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租赁的客体是否允许出租,以及合同是否齐全、完备,可以有效保护承租双方的权益。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房地产主管部门开具给租赁当事人的备案证明材料,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为方便承租双方打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市房屋事务中心携手“e政务”便民服务站,实现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自助打印功能。之前,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需要携带相应材料到业务窗口办理。今后,房屋租赁双方的任意一方只要持身份证,就可就近在遍布全市的200个“e政务”站点,通过“刷刷脸”轻松领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免除了跑窗口办理的麻烦。 商事主体备案通知书就近打印领取 为优化厦门市营商环境,进一步为企业办事提供便利,“e政务”便民服务站与市场监管部门紧密协作,积极拓展涉企服务内容,并推出商事主体备案通知书打印功能。商事主体办理未涉及执照换发的备案事项后,可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全市各“e政务”便民服务站通过“刷脸+刷身份证”的形式就近领取备案通知书,无需往来窗口领取通知书。 本次可实现自助打印通知书的审批事项为“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备案登记”,具体包括:联络人备案、董事备案、监事备案、高级管理人员备案、出资期限备案、清算组成员备案、经营范围备案、经营场所备案、出资方式备案、投资总额备案、章程(修正案)备案、合伙协议(修正案)备案、境外投资人的境内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备案等13项业务。 社保服务事项增至16项 近日,“e政务”便民服务站又新增了在厦无参保证明打印、社保卡交易密码修改等2项社保服务功能。目前“e政务”提供的社保自助服务已增加至16项。其中,在厦无参保证明打印功能可为群众办理入职、离职等相关业务提供依据,证明群众的劳动关系;社保卡交易密码修改功能可在参保人忘记或需要修改社保卡密码时,提供自助修改社保卡交易密码服务。 8项医保服务功能全新上线 在厦门市医保中心的大力支持下,“e政务”便民服务站实现了医保业务的接入,目前可提供8项医保服务,分别为医疗/生育保险转出申请、生育津贴申领、个人账户退付、医保参保信息查询、医保消费记录查询、医保缴费记录查询、医保退休进度查询、个人权益单查询等。 据介绍,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强与市行政审批管理局的沟通配合,持续优化“e政务”便民服务站建设,大力推动涉企服务事项、高频事项、重点领域便民服务事项进驻和市、区两级便民服务事项融合,不断深化站点进企业、进镇街村居、进医院、进银行网点等工作,努力为全面深化厦门市放管服改革,提升营商环境作出更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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