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渊源闽台长期流传“做十六岁”礼俗 “做十六岁”成年礼是闽南地区传统社会的生命礼俗,往昔盛行于港口地区,以泉州为盛,至今晋江仍保留这项习俗,金门亦有所见。 据《清史稿·食货志》记载:“凡民,男曰丁,女曰口。男年十六为成丁,未成丁亦曰口。丁、口系于户”;清乾隆十九年(1754)《福州府志》则记载:“近世于冠礼鲜能行者,郡中惟一二礼法之家偶一举行。民间则男女年十六延巫设醮,告成人于神,谓之‘做出幼’。”“可见在福建自古即有‘做十六岁’习俗,设案行仪告知神明感谢庇佑。”彭老说。 在台湾,同样长期流传这样的民间习俗,在台南最为普遍。时至今日,在台南地区,“做十六岁”盛行不衰,已转化为家庭亲子活动。 彭一万为孩子们颁发成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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