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交通部门通报6月公交运营服务质量考评情况
2019-08-07 17:22:06 来源: 厦门晚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抢红灯逼停小车的公交驾驶员被处理 市交通部门通报6月份公交运营服务质量考评情况,强调安全文明驾驶 厦门晚报讯(记者 王绍亮 通讯员 杨悦)昨天,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通报今年6月公交运营服务质量考评情况。综合排名前三的是:快速公交公司、湖里公交公司、同安公交公司;乘客满意率前三的是:快速公交公司、思明公交公司、集美公交公司。 6月份,市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公交客运管理科组织科室人员及考评员,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书面审查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对公交集团思明、湖里、海沧、同安、集美、翔安、BRT等7家公交公司及公交场站公司进行了考评, 暗访了454台次公交车辆的行车服务质量,定点抽查了16991台次公交车辆的规范停靠站点情况,定点抽查了6752台次公交车辆礼让斑马线情况,抽查公交场站20个,随机调取21条线路的GPS数据查验班次执行情况,抽查各类投诉处理40件。此外,还对公交优质服务示范线路的行车服务质量、班次执行情况、班次有责投诉进行了抽查。 典型案例 争抢信号灯 当事驾驶员已被处理 网友反映:6月1日21:21,一辆953路公交车(车牌号闽D08269D)在集美霞梧路口闯红灯后,左转弯抢道将我的车逼停,我是新手司机,过红绿灯慢了点,操作不是很熟练。公交司机情绪很大,差10厘米就和我的车碰一起了。有情绪不要带工作中,毕竟车上还有一车乘客。 集美公交公司反馈:从监控上看,这辆公交车存在争抢信号灯的行为,已对该驾驶员按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并要求驾驶员在驾驶中主动礼让行车,不急不躁,做好安全文明行车工作。 主管部门意见:非紧急情况时占用应急车道行驶,以及在交叉路口超车的争抢信号灯行为,都是交通法规中明文禁止的,违反道路行车安全,影响其它车辆行驶,存在安全隐患,易引发交通事故,损害公交文明形象,既不安全也不文明。各公交公司应引起重视,对驾驶员加强教育培训,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
相关阅读:
- [ 08-07]厦门公交车驾驶员 帮走失老人回家
- [ 08-07]是迷你公交车也是网约车 厦门约巴明起在软件园二期试运行
- [ 08-02]8月3日起厦门116路等九条公交线路调整
- [ 07-30]8月3日起厦门一大批公交线路有调整
- [ 07-29]厦门6条新增定制公交线路今起挂线预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