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项具体措施 推动廉政教育全覆盖,不是简单的照本宣科,也不是简单的看展览、走会场,而是要将教育落到实地,做到“接地气”“近距离”“敢创新”。对此,《意见》提出了六项具体的工作措施。 一是坚持开展廉政文化专题教育。深入挖掘全市家风馆、廉政公园等廉政文化资源,组织开展寻访参观、文艺表演、学习鉴赏等系列活动,以达到影响人、鼓舞人、教化人的效果。 二是坚持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一方面大力弘扬正面典型,用身边的勤廉人物和勤廉故事,传播正能量。另一方面,充分运用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近距离告诫全体党员和所有公职人员明理知法、心存敬畏。 三是坚持研究开发警示教育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典型案例和涉案人员忏悔录的反面教材作用。深入剖析案件特点、规律及发案成因,撰写《案例警示录》,拍摄警示教育片,创作廉政教育动漫作品等。 四是坚持发挥组织生活和阵地教育作用。把廉政教育纳入党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和“三会一课”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职工培训计划,并在市区党校(行政学院)、厦门城市党建学院、厦门经济管理学院等干部培训机构开设专门廉政教育课程。利用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和法庭、监狱等场所组织党员和公职人员观看案例展示、法庭审理,体验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并结合个人实际揽镜自照,见鉴自省。 五是坚持廉政教育平台的融合创新。注意发挥新媒体快捷便利的优势,支持和鼓励政府门户网站、重点新闻网站、干部教育网站和党政机关局域网开设廉政教育专栏。实现廉政教育线上线下有机融合、同频共振,营造良好的廉政教育氛围。 六是坚持开展重要时节的廉政提醒。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在节假日、敏感时期通过发送廉政短信、微信等方式及时提醒,或集中开展谈心谈话、观看警示教育片、听取廉政教育课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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