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不断探索新招实招,强化“探头”作用 让派驻监督看得见管得住 厦门日报讯(记者 何无痕)“在调研中发现市场监管系统存在纪检机构不健全、纪检工作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影响到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近日,厦门市纪委驻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向局党组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提出“重新组建市局机关纪委”“区局纪检组长改为由市局统一派出监督的模式”等五项整改意见。 这是今年以来,该纪检组向驻在单位发出的第3份纪检建议书,也是厦门市派驻机构改革以来各纪检组主动作为、强化“探头”作用的生动缩影。 既要全覆盖,更要高质量。面对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监督对象增多、监督难度加大、监督任务更重的新情况新挑战,厦门市纪委迎难而上,在推进派驻监督上不断探索新招实招,推动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持续迈进。 针对部分派驻(出)机构监督力量不足的实际,市纪委出台《关于建立派驻(出)机构片区协作机制的意见(试行)》等有关制度,明确建立派驻机构监督检查、办信办案和案件审理三个片区协作机制,由市纪委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根据各派驻(出)机构工作推进情况,指派片区协作小组成员协助相关派驻(出)机构的办信办案工作。 同时,按照“统一协调、就近整合、优势互补、有利工作”原则,市纪委通过交叉办案、联合办案、提级查办等方式,加强派驻(出)机构之间交流协作,进一步增强案件查办和专项监督合力,提高执纪审查质量和效率,有效解决现实存在的派驻(出)机构案件质量“长短腿”问题。 为增强履职本领,市纪委一方面坚持审查调查工作季度通报,既说成绩更鞭挞后进、指出问题;另一方面,还注重通过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委托高校开展专题培训、岗位练兵等形式,为派驻纪检干部“补钙”,不断增强派驻纪检干部和被监督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各类监督工作的规范性。 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通过重要情况通报、纪检建议书、联合监督执纪等多种方式,进一步压实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督促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在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筑牢第一道关口。同时,进一步瞄准监督重点,补齐监督短板,既在常态监督、贴身监督上发力,更在“专”字上下功夫,紧盯重要部门、核心岗位、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对工程招投标、企业营商环境、涉黑涉恶等重点领域组织中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专责监督,以监督带动执纪问责、调查处置各项工作。 得益于一系列机制的推行,以往派驻监督成绩不理想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案件查办力度取得明显提升。仅今年第一季度,市纪委各派驻(出)机构共立案37件3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48%;结案51件51人,处分50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19%。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数量占全市相关立案数的71.4%。 “下一步,市纪委将继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营商环境的监督执纪,补齐监督短板,在破解‘零立案’和高质量上寻求工作的结合点,使派驻监督在新时代焕发出新的活力。”厦门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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