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何无痕)近日,厦门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推进全市党员和公职人员廉政教育全覆盖的意见》,对全市各级各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全覆盖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推动廉政教育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基础性作用,筑牢党员和公职人员“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意见》提出,在推进廉政教育全覆盖过程中,要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宪法》《监察法》的立法要求,以及“实现党员和公职人员教育全覆盖、贯穿党员和干部培养管理监督全过程、突出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新内容、结合重点工作部署开展专项廉政教育”等具体要求,做到思想教育和纪法教育相结合、主题教育和监督教育相结合、统筹谋划和重点落实相结合、普及宣传与分类施教相结合、开拓创新与注重实效相结合,保持强高压、长震慑的舆论氛围,不断增强党员和公职人员拒腐防变的思想意识。 廉政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要求,市区各单位党组织要自觉扛起主体责任,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因地制宜、探索创新廉政教育的经验做法。把廉政教育工作列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党建考核范围,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依据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作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监督的重要内容。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可适时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廉政教育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要严肃问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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