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特殊保护乱用将被罚 昨天的授牌仪式上,记者了解到,荣获“厦门老字号”的商号,今后在政策、规划、补贴资助、旅游、展示、人才等方面,均可获得特殊保护及鼓励;“老字号”的技术改造、创新发展,都有望得到政府的政策、资金支持。 获得“厦门老字号”称号的商事主体可以在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务、商品包装、装潢、说明书、交易文书、广告宣传、展览、业务函件以及其他业务活动中使用“厦门老字号”的字样或者标志,并且只能用于与获“厦门老字号”称号相一致的商品或者服务上。 对于没有被认定为“厦门老字号”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使用与“厦门老字号”相同或者近似的字样、标志或者其组合;擅自使用“厦门老字号”者,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最高处1万元罚款。 至于以前通过其他方式评定的“厦门老字号”及其相关牌匾、证书和字样、标志的,将一律作废并停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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