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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检察院加大办案透明度 引导企业合法经营

2019-07-06 08:09:29江海苹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林歆刚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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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民营企业涉嫌走私 责任人自愿认罪认罚

2015年3月至2018年3月,厦门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向厦门海关申报出口约3309吨缠绕膜,实际只出口了约2701吨,部分剩余保税料件违规内销,涉嫌偷逃税款近60万元。案发后,该公司直接责任人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对自己的行为给税款征收造成的危害表示真诚悔罪,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昨日的听证会上,市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案件承办人吴小健介绍了本案的事实情况,对犯罪嫌疑人就案件事实进行调查,核实自首和自愿认罪认罚等情况。案件当事人及其律师就案件的审查处理提出意见和理由。

听证 与会代表各抒己见 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

听证会现场,与会代表充分发表意见,大家一致认为,该案认定事实清楚,审查程序合法,适用法律适当,同意市检察院对该案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大家还充分肯定了市检察院在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方面所做的工作,对检察机关打击与挽救并举、在执法中普法的办案理念和模式给予高度评价,并表示通过参加该起案件的听证,深刻意识到只有遵纪守法,才能让企业长远发展。

市工商联代表刘东旭表示,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可能会有失误,要设置一定的容错机制,更多地通过教育、预防、监督等手段,一方面引导企业规范经营,另一方面,也要有效保护企业家投资创新创业的热情。

鉴于涉案的厦门某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系自首,且犯罪情节轻微,并认罪认罚具结悔过,从促进企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市检察院最终决定,依法对涉案公司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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