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发布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公约 东南网6月4日讯 (福建日报记者 潘抒捷 通讯员 王璟珩) 6月10日零时起,厦门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将以0.89元/千瓦时的统一价格提供服务。 日前,为抵制低价恶性竞争、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厦门市停车产业协会发布了《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公约》。《行业公约》约定:自6月10日零时起,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将以0.6元/千瓦时的服务费价格施行,上限不超过省标。也就是说,加上0.29元/千瓦时的电费,厦门电动汽车车主在公约实施后充电的费用统一为0.89元/千瓦时。 记者了解到,目前厦门全市共有52家企业共同签署履行公约,厦门市停车产业协会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行业运营监委会于当天成立。据介绍,运营监委会将在全市开展充电运营场站管理、监督和抽查工作。对于违反《行业公约》的行为,将以行业内通报等形式予以制止,并建议价格监管部门约谈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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