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每度0.89元 厦门汽车充电6月10日起执行统一价格

2019-05-30 07:39:11余健平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每度0.89元!厦门汽车充电6月10日起执行统一价格

东南网5月3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余健平)6月10日零时起,厦门电动车车主给爱车充电将有统一价格,为0.89元/度。

为共同抵制恶性低价竞争行为,保障充电基础设施场站平稳、安全运营,昨日上午,厦门市停车产业协会发布《厦门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公约》(以下称公约),从10日零时开始起,全市电动车充电桩将以0.6元/度的服务费价格公约施行,上限不超过省标,加上电费0.29元/度电费,也就是厦门电动车车主在《公约》实施后,给爱车充电的费用是0.89元/度。同时成立厦门市停车产业协会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行业运营监委会。

记者 了解到,目前全市共有52家企业签约共同履行公约,另外,监委会从成立之日起,将在全市开展充电运营站场的管理、监督和抽查工作,禁止市场出现违反《公约》,垄断行情的行为发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