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大闹航班致延误一个多小时 男子被拘五日
2019-05-29 16:54 程午鹏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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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上吵架 醉酒大闹航班 男子被拘五日 致使准备起飞的飞机滑回停机位,航班延误一个多小时 厦门日报讯 (记者 程午鹏 通讯员 付任佳)喝了半斤多金门高粱酒,男子在航班上因琐事与女同事发生争吵,导致正准备起飞的航班被迫返航。昨日,机场公安分局通报此事,该男子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5月25日晚上10时许,一架航班缓缓关闭舱门,随即开始滑行,满载乘客准备飞往成都。机舱内,坐在5排的一男一女两名乘客发生争吵,机组乘务员立即处理。男性乘客满身酒气,情绪激动,乘务员对其进行安抚,并协调女乘客更换到过道另一侧的座位。 女乘客表示男乘客拿了她的手机,请乘务员帮忙索回。乘务员向男乘客询问时,他却借着酒劲开始大声喧哗,引来周边旅客强烈不满,机上安全员对他进行警告。不过,男乘客处于失控状态,与此同时,飞机已滑行至跑道准备起飞。 机上安全员向机长报告此事,为了飞行安全,机长决定将飞机重新滑回停机位,并联系机场塔台向机场公安分局报警。当日晚10时42分,机场公安分局民警登上飞机了解情况。 据了解,该男子姓李,四川人,和女同事来厦门谈生意,当晚乘飞机回成都前,朋友请他们吃饭,李某喝了半斤多58度的金门高粱酒,醉酒后情绪比较激动,在机舱内与女同事因琐事争吵。 民警先进行劝阻,但李某仍然控制不住情绪,不肯配合,民警只好将他带下飞机,这名女乘客也自愿下机陪同处理。李某乘坐的航班因此延误一个多小时,才得以重新起飞。 李某连续喝了4瓶水后才逐渐清醒,十分后悔。目前,李某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且情节严重,机场警方依法对他处以行政拘留五日。警方正在对案件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 【释法】 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秩序 情节严重的将被拘留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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