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由家人健康账户资金支付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可以由家人的健康账户资金支付,并不一定要参保人支付现金。 从2017年医保年度起,厦门市进一步扩大了健康账户使用范围。参保人员可与参加本市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子女、配偶等家庭成员建立家庭医疗共济网,为健康账户余额不足或无健康账户的家庭成员缴交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已建立了厦门“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税务部门发起银行扣款前,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医疗保障”,打开服务大厅-业务办理-健康账户代缴,进行健康账户代缴登记,医保部门将直接从其“家庭医疗共济网”的家庭成员健康账户中扣除相应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费。 调整涉及哪些人? 厦门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未成年人、大学生等四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共142.2万人 怎么调整? 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680元,调增30元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320元,调增40元 参保时间表 集中参保登记时间:3月6日至5月31日 集中缴费时间:6月4日至25日 友情提醒 为确保从新医保年度(7月1日)起正常使用社会保障卡就医,请参保人员于6月底前完成缴费。 办理了银行委托代扣的参保人员,需确保在扣费银行账户内存足320元保费。 参保人如因代扣费款不成功或其他原因而未能及时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或厦门税务网站,使用“银联在线缴费”进行补缴,也可到税务办税服务厅办理补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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