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名台湾居民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颁证暨交流活动昨在厦举行 来自台湾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敬中展示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厦门日报讯(文/图 记者 江海苹)“太开心了,经过两次考试,我终于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了!”目前在上海工作的台湾居民裴旭炫高兴地说。 4月28日上午,司法部在厦门市举行台湾居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暨交流活动,向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26名台湾居民代表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据介绍,在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中,台湾居民共有85人取得合格成绩,其中81人于2019年3月经司法部审核认定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据统计,自2008年台湾居民可以参加国家司法考试至2018年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已有4329人次报名考试,共有415人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司法部律师工作局负责人马国华说,目前已有120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在大陆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希望未来有更多台湾同胞加入到大陆律师队伍中来,共享大陆发展机遇,继续加强两岸律师业的交流合作,共同提升律师服务水平,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造福两岸民众。 “去年是首届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从网上报名到学习备考、客观题全面机考,我见证了这一重要的历史时刻,我和所有考生一样,关注着新制度的每一个阶段,付出了辛苦的努力,最后凭借着长期积累的法律知识,取得了合格成绩,得到了丰收的成果。”被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台湾居民代表、来自台湾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陈敬中高兴地说。他表示,两岸交流日趋频繁,两岸同胞有着越来越多的法律需求,自己拿到资格证书后,未来可以发挥法律知识的优势和特长,为两岸的人民和社会需求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去年从集美大学法学院毕业的刘涵棋说:“取得资格证书非常开心,我将会在厦门的律师事务所实习,未来也打算留在厦门从事法律方面的工作。” 【相关】 宣传推介 厦门律师服务品牌 昨日下午,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台湾地区考生座谈会在市司法局召开。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丁贤志,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理事长廖正豪出席会议,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协会代表、领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的台湾地区考生、厦门台胞律师代表及所在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等20余人参会。 会上介绍了厦门律师行业概况和近年来台胞律师在厦实习、执业情况,也进一步宣传推介了厦门律师服务品牌,有利于吸引更多台胞律师来厦发展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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