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续租家庭将分批签合同 本批共1535户,签订工作4月28日-30日在建设大厦三楼进行 厦门日报讯(记者 袁舒琪)保障性租赁房的承租家庭注意了!记者昨日从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2018年续租第三批1535户续租合同签订工作将于本周日开始,目前承租家庭已可领取通知单。 据悉,申请家庭申请人(承租人)或共同申请人(共同承租人)可携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领取《保障性租赁房续租合同签订通知单》,并按通知单安排时间签订续租合同。 此次续租合同签订工作将于4月28日-30日开展,地点位于思明区厦禾路362号建设大厦三楼,根据申请家庭轮候号,具体签订时间有所不同。 其中,高林居住区、湖边花园A区、湖边花园B区、万景公寓相关承租户的合同签订安排在28日上午8:30-11:30;虎仔山庄相关承租家庭安排在28日下午3:00-5:00;古楼公寓、观音山公寓、前埔BRT、华铃花园、杏北锦园居住区、海新阳光公寓相关承租家庭安排在29日上午8:30-11:30;城北小区、东方新城一期、东方新城二期、洋唐居住区相关承租家庭安排在29日下午3:00-5:00;滨水小区相关承租家庭被分别安排在3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承租家庭请至“厦门住房保障”官方微信公众号或是市住房保障中心官网(http://js.xm.gov.cn/gzdh/bzzf/),根据自己的轮候号查看具体时间安排。需要提醒的是,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续租合同签订手续,将取消承租资格。 提醒 今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 申请受理明日截止 今年以来,厦门已经推出两个批次的保障性租赁房,进行意向登记的申请家庭均纳入有效申请范围。 需要提醒的是,今年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受理时间截至4月26日,还未办理的申请户要抓紧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材料。进入受理范围,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正式申请手续,申请家庭的《厦门市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单》及摇号产生的申请家庭顺序号将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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