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厦门观音山保障房下周二起办理产权证

2019-04-12 17:45:18袁舒琪 来源: 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观音山保障房下周二起办理产权证

厦门日报讯 (记者 袁舒琪)观音山公寓保障性住房的购房家庭注意了,昨日记者从厦门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下周二起,房屋产权证可以开始办理了。

购房家庭可在4月16日-30日(工作日,9:00~12:00,13:00~17:00)期间,至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国土C厅18窗口进行办理。

办理时,需提供所有购房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原件、复印件3份,有未成年孩子的需提供出生证明),及购房合同、全额发票原件(有办理贷款的购房合同及发票原件由厦门市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统一向按揭银行借取,没有办理贷款的购房户需自行提供)。

如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要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公证处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2份。

办理费用由契税、不动产登记费、工本费组成。契税将按现行契税征收政策标准征收,为房产面积小于90㎡的首套按房款1%征收,若遇税收政策调整,按调整的税率缴交。不动产登记费为80元/件。购房合同签订有两位购房人的,房屋产权证办理第二本起还需缴纳10元/本的工本费。此外,若需补面积差房款,可现场刷卡或转账。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