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行动 已约谈多家经销商 要求明码标价禁止双向收费 厦门市汽车流通协会会长常志彪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最近协会已通过12315投诉的案例,约谈了数名汽车经销商负责人,对于“金融服务费”,已经告知各经销商要提前明示消费者,并且明码标价、开具发票,不允许在付款时临时提出。 常志彪说,贷款买车无论是银行贷款还是厂家金融贷款,部分银行或厂家金融公司会付给经销商一定的服务费,如果是这样经销商就不能再向消费者收费。 记者走访时也发现,有部分4S店内已摆出了醒目的价目牌,标明上牌服务费、按揭服务费、按揭抵押费等项目。据了解,这些价目牌大都是最近摆出来的。 反馈 市场监管部门: 金融服务应明码标价 消费者有知情权 市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汽车销售中的金融服务等应明码标价,杜绝强制交易等违法行为。此外,汽车专营店在为消费者提供金融服务时,应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明确规定,经营者应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全面的商品或者服务等有关信息。同时,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兴亮说,依照我国相关法律,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在经营场所或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等级或规格、服务价格等,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以便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记者 高金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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