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实施两个月 14人因暴力抗法被查处
厦门交警公布阻碍执法典型案件,提醒市民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不服从检查、强行冲关,影响自身与他人安全。
驾车冲关,将自身置于危险之中,更挑衅了法律权威。
辱骂民警属于阻碍执法的行为,将被依法惩处。
厦门日报讯(记者 苏丽娜 通讯员 娇轩 喻厚勤)2月1日起,我国公安机关首部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部门规章《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来自市交警支队的相关数据显示,今年第一季度思明交警大队、湖里交警大队和桥隧交警大队共发生涉警违法犯罪案件(阻碍执行职务、妨害公务等)22起。其中,2月1日新规实施以来发生了13起,14人因暴力抗法被查处。
《规定》的实施升级了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的“护盾”,向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行为“亮剑”,对破坏民警执法权威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说不。今日,市交警支队公布了发生在今年第一季度的多起典型案例,提请市民配合执法人员执法,维护法律和执法权威。一切阻碍执法、暴力抗法、侵害执法人员、触碰法律底线的行为都将被依法查处。
典型违法
违法行为 推搡、掐脖
骑三无摩托车上路
推搡掐脖阻碍执法
事发时间:1月6日10时许
事发地点:新丰路火炬路口
事发时,当事人池某驾驶三无电动摩托车被湖里殿前交警中队民警依法拦查。池某欲强行驶离。民警上前制止,一名辅警取下摩托车钥匙。池某上前争夺,并掐住辅警的脖子将其推出数米,民警立即上前将池某控制。
处理情况:池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处治安拘留5天。
违法行为 暴力袭警
电动车违法载人
被查时猛踹辅警
事发时间:1月7日10时许
事发地点:金尚路金湖路口
当日,湖里禾山交警中队民警正在开展交通违法整治。当事人李某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被拦查。李某强行调头、准备逃离,被民警拦停。李某遂暴力相向,踢踹辅警腹部致辅警倒地。
处理情况:李某因涉嫌妨害公务被依法刑事拘留。
违法行为 驾车冲撞
违法上路被查
电动车撞向民警
事发时间:1月22日9时许
事发地点:环岛干道高林路口
当事人许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被思明交警大队机动中队民警依法拦查,许某并未停车,而是企图撞开民警逃离。期间,将一名辅警撞倒,辅警右手挫伤。
处理情况:许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处治安拘留6天。
违法行为 扰警、辱警
与的士司机闹矛盾
谎报警情辱骂民警
事发时间:2月10日23时许
事发地点:兴隆路华荣路口
湖里交警中队民警接报警称有人酒驾。民警赶到现场,发现当事人蔡某与的士司机发生矛盾,便谎报的士司机酒驾。民警对的士司机进行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零。蔡某因谎报警情,中队决定将其送至派出所处理,蔡某不断反抗,还喋喋不休地辱骂民警。
处理情况:蔡某因谎报警情、阻碍执行职务被处治安拘留5天。
违法行为 暴力抗法
在机动车道混行
不听劝还咬伤人
事发时间:1月11日
事发地点:仙岳路后坑转盘
事发当时为早高峰时段,当事人施某骑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上行驶,湖里金山交警中队民警上前劝导,将施某引导至路边。施某拒不配合,抢走车钥匙准备骑车离去。民警担心其闯红灯发生危险,便抓住了电动车车把。施某一口咬住民警右手虎口,又照着民警胸口打了一拳,企图挣脱民警控制。
处理情况:施某涉嫌妨害公务罪,目前被取保候审。
违法行为 撒泼、殴打
酒后驾车被抓
撒泼殴打民警
事发时间:2月19日凌晨1时许
事发地点:嘉禾路明发广场段
思明开元交警中队民警进行酒驾查处,小轿车驾驶人李某被查出涉嫌酒驾,民警依法将其送至医院抽血检测。途中,李某拒不配合,拨打电话联系他人,辅警多次制止无效,李某还动手打了辅警一巴掌,并抓扯辅警衣领,用头撞击辅警头部。经医院检测,李某血检值为179.6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
处理情况:李某妨害公务罪及危险驾驶罪被处以刑事拘留。
违法行为 诬陷、拉扯
强行闯关摔倒
栽赃民警拉拽
事发时间:3月6日9时许
事发地点:金湖路云顶北路
湖里禾山交警中队民警在现场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当事人陈某驾驶无牌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在机动车道上通行,被民警依法拦查。经多次沟通,陈某拒不配合执法,并突然加速、撞开民警,强行闯关。期间,电动自行车失去平衡,连人带车摔倒在地。民警立即上前将陈某扶起,带至人行道上。陈某胡搅蛮缠,诬陷民警拉拽导其摔倒受伤。
处理情况:陈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处治安拘留10天。
违法行为 威胁、破坏设备
不满违法查处
扬言跳楼抗法
事发时间:3月14日16时许
事发地点:枋湖南路路口
湖里禾山交警中队民警开展斑马线不礼让行人专项整治。当事人陈某驾车行经该路口斑马线时未礼让行人,民警对其开具了罚单。陈某不服,要求查看现场执法视频。民警便将其带至中队值班室查看,确认违法事实后,陈某情绪激动,用脚踢踹执法采集设备,并扬言要去跳楼,被民警迅速控制。
处理情况:陈某因阻碍执行职务被处治安拘留5天。
交警说法
这些违法行为都阻碍执法
侮辱谩骂:对民警的执法形象或个人人格进行辱骂、诅咒。
威胁恐吓:对民警进行言语挑衅,威胁民警或其家人的人身安全。
栽赃诬陷:以莫须有的名义挑拨是非,引起不明真相的群众或媒体误解。
肢体阻碍:以拦、挡、堵、截等行为阻碍民警执法,使民警不能接近或带走被执法对象。
肢体冲突:以推、拉、扯、拽等行为干扰民警执法,不以造成警察伤亡为目的,主要为使被执法对象挣脱控制或管制。
暴力阻碍:以打、砸、抢、杀等行为或车辆冲撞、辗轧、拖拽、剐蹭等方式,对抗民警,造成民警伤亡,最终脱离控制或管制。
其他行为:以自伤、自杀威胁,抵抗民警执行公务,引起群众围观、起哄,造成执法现场混乱;
在网络上发言、发图,对民警进行侮辱、诽谤、威胁,或将涉警视频掐头去尾,不真实呈现事实,混淆视听等,都侵害了民警及法律的权威。
阻碍执法损人不利己
阻碍民警执法侵害了执法权威,践踏了法律尊严,将造成如下四种后果:
涉嫌违法犯罪
根据法律规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属治安违法,将被处以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此外,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罚金。
法律还明确规定,阻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警察,都要从重处罚。
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阻碍执法搅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可能引发其他市民围观聚集,影响社会安定。
影响自身与他人安全
阻碍执法一般都伴随着侮辱、谩骂、拦截、冲撞等行为,严重的还有殴打警察、故意伤害他人。不仅使自己处于危险之中,还威胁到执法人员及他人的安全,极易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
影响自己甚至家人就业、出国
阻碍执行职务、妨害公务被依法处罚,将留下终身“案底”。个人甚至自己的孩子就业、出国、考取公职、贷款、入伍等生活生产活动都将受到影响。
记者观察
维护民警执法权威
归根到底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当前,厦门交通安全管理不断深化,个别交通违法者阻碍民警执法的案件时有发生。厦门交管部门始终坚持捍卫法治尊严、保护民警执法权力、依法惩处涉警违法犯罪;同时,不断提高执勤执法水平,以维护法律的权威。《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工作规定》的出台,对于保护厦门长期处于执法一线的交警队伍来说,是一场“及时雨”,也是一个新契机。
维护民警执法权威是最基本的执法保障。当前,交管工作严峻,《规定》有效保障了民警的执法权力和权威,不让民警、辅警“流血又流泪”,方能确保执法队伍敢于作为,进而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
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归根到底是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公民理解并支持民警执法,维护公共秩序,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更好的维护。为此,面对警察执法时,公民要优先尊重,如有异议应服从在先、维权在后;面对个别挑衅执法权威、触碰法律底线时,执法者要依法处置,以此保证执法者的绝对权威和法律的顺利实施。
维护民警执法权威将加速推进执法规范化进程。执法不规范,民警的执法权威不可能真正树立,公民自然无法发自内心地尊重并服从。而对民警正当执法强有力的保护,将反过来激励和鼓舞民警自身加强执法规范,以更文明、富有人情味的执法去赢得人民的认可和赞许,从而形成“民警规范执法”“人民支持配合”的良性互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