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人数异常 审批却一路绿灯 集美区民政部门监管存在“断档”,相关责任人受严肃处理;区纪委监委深入剖析这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厦门日报讯(记者 薄洁)履职尽责是本分,日常工作中却走了样。由于集美区民政工作人员监管形同虚设,导致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财政扶持资金申领使用过程中收支混乱的问题未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申报的床位运营补贴人数与财务凭证反映的入住老人数存在较大差异。“在履行公共服务职责中不作为、懒作为……管理不到位,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日前,集美区纪委监委向全区通报了这起典型问题,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给予时任集美区社会福利院院长、社会福利中心主任高彩霞党内警告处分,对时任区民政局主要领导、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昨日,记者走访集美区纪委监委,请相关经办人员剖析这起典型问题。 问题 月审变年审 监管走过场 近年来,厦门相继出台政策,并投入财政资金,扶持厦门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发展,其中包括床位建设补贴、床位运营补贴和床位综合责任险补贴以及特定服务对象补贴等专项资金。对于专项资金如何使用管理也有明确的规定。根据2013年出台的《厦门市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严格收支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并自觉接受财政、民政和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各区民政、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补贴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补贴资金的合理使用。 通报中提到的爱欣老年公寓,是一家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在集美设有2个点。相关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该老年公寓申报的床位运营补贴人数与财务凭证反映的入住老人数目存在较大差异。 问题背后是否存在财政扶持资金的发放审核和使用不规范问题?接到上级移交的问题线索后,集美区纪委监委立即展开调查,发现爱欣老年公寓的账目管理混乱,暴露出民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存在“断档”。 “虽然我每个月都有去爱欣老年公寓三四次,但主要是检查卫生、消防等情况,没有去检査爱欣老年公寓财政扶持资金使用的财务收支情况以及老人的实际入住情况,这是我的疏忽。”面对纪委工作人员的询问,时任集美区社会福利院院长、社会福利中心主任高彩霞坦承工作中存在疏失。 按规定,财政扶持资金中的床位运营补贴与实际老人入住人数应当相对应,民政部门必须每月核实爱欣老年公寓上报的《每月入住老人信息表》和《入住本市户籍老人花名册》,实地抽查并将核实结果公示,并将实地抽查的结果和公示情况拍照存档,同时还应敦促爱欣老年公寓建立健全内部规章制度,严格收支管理、规范会计核算。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区民政局都没有做到这些,月审变成了年审,监督检查也流于形式,致使养老机构收支管理混乱的问题未得到及时有效解决,申报的床位运营补贴人数与财务凭证反映的入住老人数存在较大差异。 2013年至2015年,在收到爱欣老年公寓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后,作为经办人的高彩霞只是随机抽查核对了老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和养老服务合同资料,就审核确认签了字,并往上报送;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负责人、分管副局长等也一一审核通过,最终“一路绿灯”地在审批表上盖上集美区民政局的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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