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申请? 分别于3月11日、3月18日 启动意向登记 根据分配方案,今年第一批、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意向登记启动时间分别为3月11日、3月18日,确认符合申请条件并有意向申请的市民应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进行意向登记。 在意向登记时,申请人除了需要提交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供核验之外,还需提交申请之日前3个自然年度(即2016年、2017年和2018年)地税部门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记录》或养老金证明材料或失业证或其他相关收入证明材料供核查。 按规定可以作为优先分配、适当优先分配或单列分配对象的,应当在意向登记时予以明确提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或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应提交有效的《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供核验。 意向登记结束后,还要进行公开摇号。据悉,两个批次申请家庭均全部纳入受理范围,摇号是仅产生申请家庭的顺序号,以确定之后的选房顺序。 房源如何? 均为岛外房源 房型及数量将根据申请情况作调整 今年第一批、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的房源分布,在分配方案中也得以明确,均为岛外房源。 其中,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安排在集美区的华铃花园二期(现房)、后溪花园(现房)、滨水小区(现房);同安区的滨海公寓(现房)、同安城北小区B地块二期(期房);翔安区的东方新城二A(现房)、黎安小区(期房)、九溪小区(期房)、洋唐居住区A11地块(现房);海沧区的海新阳光公寓(现房)、新阳居住区一期(现房)等。 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安排在集美区的华铃花园(现房)、滨水小区(现房);同安区的滨海公寓(现房)、同安城北小区B地块二期(期房);翔安区的东方新城二B(现房)、九溪小区(期房)、洋唐居住区A09地块(现房);海沧区的新阳居住区一期(现房)等。 不过,这些房源供给信息目前还只是计划,每种房型的数量和地点还将根据两个批次取得保障性租赁房轮候资格的申请家庭数量,以及届时的实际房源数量调整后确定,以《选房手册》为准。 时间表 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 1.意向登记:3月11日至3月22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公开摇号:3月28日 3.申请受理:4月1日至4月15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第二批保障性租赁房 1.意向登记:3月18日至3月29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公开摇号:4月3日 3.申请受理:4月8日至4月26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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