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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今年第四批保障性租赁房下月登记 房源岛内外都有分布

2018-11-19 07:03:09郑炜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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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第四批保障性租赁房下月登记

岛内房源面向思明、湖里申请人,岛外房源面向全市申请人

海西晨报讯(记者 郑炜)好消息!厦门今年第四批保障性租赁房将于12月初开始意向登记,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提前准备申请材料。

本批次保障性租赁房仅面向厦门本市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单身居民申请则要求年满30周岁,且在本市工作和生活,在申请之日前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其他要求和家庭申请相同。

此外,申请保障性租赁房的家庭收入(资产)标准为:1人户,年收入不高于5万元,资产不高于20万元;2-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0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40万元;4人及以上户,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3万元,家庭资产不高于52万元。同时,本批次的申请家庭(含单身居民)的家庭收入(资产)标准还应符合民政部门确认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的要求,并取得《福建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记者了解到,本次房源岛内外都有分布。岛内房源仅面向思明区、湖里区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包含高林居区、湖边花园A区、湖边花园B区、古楼公寓、万景公寓、虎仔山庄等。市住房保障中心表示,上述房源均为近期申请家庭退出的房源,及此前各批次选房后的剩余房源。

岛外房源则没有限制,面向全市申请人。房源安排在集美滨水小区、集美后溪花园、翔安东方新城一期B1地块、翔安东方新城一期B2地块、洋唐居住区、同安城北小区、海沧海新阳光公寓等保障性住房项目。

其中,1人户配租一房型,面积约45平方米;2人户及夫妻带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家庭配租二房型,面积约60平方米;3人及以上户(不含夫妻带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子女)配租三房型,面积约7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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