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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下旬开始 厦门等11城患者将陆续用上试点采购药品

2019-02-16 15:32:31林毅彬 来源: 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 刘玮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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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讯 今年初,国办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选择北京、天津、上海等11个城市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

近期,包括天津、大连、沈阳等城市药品带量采购细则陆续出台,各地针对推动药品提质降价有何举措?面对药价“腰斩”,药企又将如何应对?一系列问题成为关注焦点。

资料图:民众在医院排队取药。 中新社记者 张添福摄

3月下旬起 患者将陆续用上试点采购药品

根据国办印发的《方案》,此次共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

早在去年12月,试点地区集中招采中选结果已公布,25个品种中选,中选价平均降幅达52%,最高降幅达到96%。

所有15家中标药企中,有两家外企,实现了原研药“专利悬崖”——原研药吉非替尼片降价76%,福辛普利钠片降价68%,比周边国家和地区价格低25%以上。

阿斯利康制药公司有关负责人此前曾表示,为了中标,他们的吉非替尼片已降至全球最低价。

依照《方案》,要按照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药品总用量的60%—70%估算采购总量,进行带量采购。此外,要保证回款,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30%提前预付给医疗机构,有条件的城市可试点医保直接结算。

据官方此前介绍,整个试点工作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集中招采阶段,去年12月已经进行。第二阶段为中标结果的落实和配套。第三阶段为评估、总结阶段。

从3月下旬开始,11个试点城市开始实施中选结果,患者将陆续用上试点采购的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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