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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市民在楼顶搭“开放式”雨棚防雨水渗漏遭邻居举报

2019-02-01 08:34  林毅彬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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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2月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毅彬 实习生 李可欣文/图)顶楼常年漏水,小修小补无法根治,市民老石与邻居、物业沟通后,自掏腰包在楼顶搭盖了雨棚,遮风挡雨的同时也方便了邻居晾晒和休憩。

然而,就是这雨棚,让老石吃尽苦头。楼下一户邻居多次“举报”,城管先后3次“整改”,法院也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对此,老石满腹委屈。

孰是孰非?情与法,如何权衡?前几天,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缘起 常年漏水,无奈搭盖雨棚

年过六旬的老石家住龙虎山路703号601室,是“5跃6”的楼中楼。该小区不大,有近20年房龄,老石一家是最早的一批住户。

从2005年开始,老石发现,家中顶层的天花板多处出现漆面脱皮、渗水现象,墙壁到处是水渍,甚至会滴水。“那时没有业委会,没有公维金。我们请物业帮忙,物业挤出了5000多元在楼顶做了防水。”

然而,不久再次出现渗水,物业爱莫能助。2006年底,由于无法忍受长期漏水,老石只好自费在顶楼搭了一片简易铁棚,但日子久了,铁棚变得破烂不堪,他多次维修,反反复复,治标不治本。

转眼到了2016年夏天,一场台风降雨,老石发现情况越发严重,二楼卧室和客厅“滴滴答答”下起“雨”来。“这是十多年来最严重的一次,我们拿了五六个脸盆接水。”

台风过后,老石下定决心解决这一问题。他请来施工队检查。工人说,房子太老了,做防水解决不了,建议搭一个面积大一些的固定雨棚。“正好碰上城管部门检查市容市貌,看到顶楼的地面太破了,也提出修缮的要求。”

于是,老石与物业协商,决定自费重新铺砖,重装雨棚。2016年11月,老石和老伴李女士拟定了一份“关于加固楼顶雨棚的告知书”,并挨家挨户分发和解释。“这钱我家出,绝大多数住户都是理解和同意的,只有4楼邻居不同意。”

老石认为,既然绝大多数住户同意,就可以放心地施工了。2017年11月初,一个面积90多平方米的雨棚落成,地砖也重新铺设。“一共花了8万多元,终于彻底解决了漏水问题。我还买了一副桌椅,邻居们很开心,时不时上来晾晒、泡茶。”

纠葛 邻居举报,城管上门整改

好景不长,在遮雨棚完工后不久,4楼住户“举报违建”。“城管来检查后,其实是理解我们的初衷,但人家要依法办事,有人举报就要按程序走。”整改通知下达后,老石很无奈,“情况特殊,我当然不能轻易拆,我们又去4楼,提水果去他家协商,结果被他赶出来”。

随后的日子并不太平,这个邻居一直投诉。老石提供给记者的3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显示,时间分别为2017年11月29日、12月18日,2018年6月13日。城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18年9月20日,法院一纸裁决下达。“我老伴身体本来就不好,受到刺激,发病送医院,过世了。”老石说到这里,哽咽了。“我就不明白,自己花钱修楼顶,惹来这样的麻烦。我是残疾退伍军人,以后的日子……”面对这场悲剧,老石摇头叹息。

几天前,记者来到老石家的顶楼看到,这是一个约90平方米的铁皮搭盖,三面安装了推拉窗,一旁摆放着藤条桌椅。上来晒被套的邻居大爷说:“大家其实没意见,也挺方便。”至于违建一事,大爷不愿多说。

据了解,这个遮雨棚是开放式的,所有住户都可以上来休闲、晾晒,其实已变成了一个公共的活动场所。

回应 城管和法院:一切依法办事

小区物业陈主任告诉记者,他一直都清楚老石家的漏水情况,也多次上门看过,确实很严重,多次修整也没能解决问题。“也很感谢他们理解物业资金紧张,但真的没想到这件事会引起这样的纠纷。”言语间,他有些无奈。

记者电话联系上了4楼住户陈先生,欲了解相关情况,对方表示不方便发表看法。

记者也就此向城管和法院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对方均表态,一切依法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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