榴梿没包好 乘地铁会被“拒载”
《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2月1日起施行,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共11类
厦门晚报讯(记者 王绍亮 陈立新)仿真枪支、管制刀具,这些都是乘坐地铁禁止携带的物品,可仍然有人置若罔闻。据介绍,因携带违禁品乘地铁被拘留,去年发生7起,今年1月以来有3起,均是携带仿真枪支、管制刀具。
厦门市运管处昨日提醒,《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2月1日起施行,目前实行轨道集团制定的禁、限带物品目录,共11类。
禁止携带物品
8类物品禁止携带
发现请立即报警
当检出管制器具、危险品等禁止携带物品时,安检人员应当先行暂扣,及时将该物品放置于相应的收储箱(柜),临时收储,登记造册,并立即向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报告。
枪支、子弹类
1.手枪、步枪、冲锋枪、机枪、防暴枪等军用枪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2.气枪、猎枪、运动枪、麻醉注射枪等民用枪以及各类配用子弹;
3.道具枪、仿真枪、发令枪、钢珠枪等其他枪支;
4.上述物品的样品、仿制品。
爆炸物品类
1.炸弹、照明弹、燃烧弹、烟幕弹、信号弹、催泪弹、毒气弹、手雷、手榴弹等弹药;
2.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爆索、爆破剂、发爆器等爆破器材;
3.礼花弹、烟花、鞭炮、摔炮、拉炮、砸炮、发令纸等各类烟花爆竹以及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烟火制品;
4.上述物品的仿制品。
器具类
1.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刀等管制刀具;
2.警棍、催泪器、催泪枪、电击器、电击枪、射钉枪、防卫器、弓、弩等其他器具。
易燃易爆物品类
1.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乙烯、丙烯、乙炔(溶于介质的)、一氧化碳、液化石油气、氟利昂、氧气(供病人吸氧的袋装医用氧气除外)、水煤气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及其专用容器;
2.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丙酮、乙醚、油漆、稀料、松香油及含易燃溶剂的制品等易燃液体,及其专用容器;
3.红磷、闪光粉、固体酒精、赛璐珞、发泡剂H等易燃固体;
4.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易自燃物品;
5.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湿易燃物品;
6.高锰酸钾、氯酸钾、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双氧水等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剧毒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性、危险性物品类
1.氰化物、砒霜、硒粉、苯酚等剧毒化学品以及毒鼠强等剧毒农药(含灭鼠药、杀虫药)等剧毒性物品。
2.硫酸、盐酸、硝酸、氢氧化钠、氢氧化钾、蓄电池(含氢氧化钾固体、注有酸液或碱液的)、汞(水银)等腐蚀性物品。
3.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4.乙肝病毒、炭疽杆菌、结核杆菌、艾滋病病毒等传染病病原体。
充气气球、自行车(包装完好的折叠自行车除外)、活禽畜、猫狗鼠蛇蜥蜴等大型宠物(盲人携带的导盲犬、执行公务的警犬等国家规定的具有特殊功用的动物除外)。
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列车运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列车信号的强磁化物、不能判明性质可能具有危险性的物品等。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持有、携带、运输的物品。
限制携带物品
3类物品限制携带 需自弃或改乘其他交通工具
当检出限制携带物品时,安检人员应当告知受检人可以自弃该物品后乘坐轨道交通工具或者改乘其他交通工具。受检人拒不接受的,安检人员及车站工作人员应当拒绝其进站乘车。轨道交通车站安检工作站(点)不得接受乘客携带物品的暂存和其他物品的寄存。
民用生活生产工器具类
1.刃长超过15厘米或刃长不超过15厘米且尖锐部位未包装的菜刀、水果刀、餐刀、家用剪刀、裁缝剪刀、理发剪刀、折叠剪刀、卡片刀、批刀、抹刀、茶刀、陶瓷刀等日常类刀具。
2.尖锐部位未包装的扳手、螺丝刀、锤子、钢(铁)锉、锥子(尖锐物)、锯子和刀面不超过10厘米的斧头等常用工具。
3.总量超过5个的充电宝,总量超过10个的锂电池。
含有易燃、易爆物质的生活物品类
1.单品超过500毫升或总量超过5瓶的指甲油、卸甲水、香水等挥发性液体。
2.单品超过700毫升或总量超过5瓶的摩丝、发胶、染发剂、冷烫精、光亮剂、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等。
3.总量超过5个的打火机。
4.总量超过10盒的安全火柴。
其他生活物品类
1.未包装或包装不完好的502胶、AB胶、玻璃胶等胶类物品。
2.未包装或包装不完好的樟脑丸、蚂蚁药、苍蝇药、蟑螂药等低毒毒害品。
3.未包装或包装不完好的榴梿、臭豆腐、腥味海鲜、油炸品等有异味的食品。
4.未包装的灯泡、灯管、荧光棒、陶瓷、鱼缸等易碎品。
5.未包装的金鱼、小乌龟等小型宠物。
6.重量超过30千克或长宽高之和超过1.8米的物品。
数据
地铁1号线2018年全线安检情况
过包数: 3013.42万件
查出违禁品: 11669起
仿真枪支/管制械具:319起
易燃易爆品:1081起
管制刀具:1061起
有毒有害品:128起
其他限带:9080起
公安处理: 1248起
劝离: 606起
自弃: 9815起
安检标准
逢包必检 逢液必查 逢疑必问
厦门轨道交通安检作业逢包必检,逢液必查,逢疑必问,并根据运营实际启动一、二、三级安检模式:
一级安检模式:物检,人员逢疑检查,不启用安检门安检。
二级安检模式:物检,人员抽检,不启用安检门安检。
三级安检模式:人物同检,启用安检门安检。
客流高峰、一般节假日原则上启动一级安检模式;客流平峰、重要节假日原则上启动二级安检模式;重大活动期间和遇特殊情况由相关部门研究启动三级安检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