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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2月1日起施行

2019-01-29 21:50:25王绍亮 陈立新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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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生活物品类

1.未包装或包装不完好的502胶、AB胶、玻璃胶等胶类物品。

2.未包装或包装不完好的樟脑丸、蚂蚁药、苍蝇药、蟑螂药等低毒毒害品。

3.未包装或包装不完好的榴梿、臭豆腐、腥味海鲜、油炸品等有异味的食品。

4.未包装的灯泡、灯管、荧光棒、陶瓷、鱼缸等易碎品。

5.未包装的金鱼、小乌龟等小型宠物。

6.重量超过30千克或长宽高之和超过1.8米的物品。

数据

地铁1号线2018年全线安检情况

过包数: 3013.42万件

查出违禁品: 11669起

仿真枪支/管制械具:319起

易燃易爆品:1081起

管制刀具:1061起

有毒有害品:128起

其他限带:9080起

公安处理: 1248起

劝离: 606起

自弃: 9815起

安检标准

逢包必检 逢液必查 逢疑必问

厦门轨道交通安检作业逢包必检,逢液必查,逢疑必问,并根据运营实际启动一、二、三级安检模式:

一级安检模式:物检,人员逢疑检查,不启用安检门安检。

二级安检模式:物检,人员抽检,不启用安检门安检。

三级安检模式:人物同检,启用安检门安检。

客流高峰、一般节假日原则上启动一级安检模式;客流平峰、重要节假日原则上启动二级安检模式;重大活动期间和遇特殊情况由相关部门研究启动三级安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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