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议 (2019年1月25日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9年1月25日在厦门召开。全会传达学习了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听取了市委副书记、市长庄稼汉的讲话,审议并通过了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孙明忠代表市纪委常委会所作的《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强保证》的工作报告。 全会认为,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肯定党的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重大成果,深刻总结改革开放40年来党进行自我革命、永葆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宝贵经验,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提出明确要求,强调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对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指导意义。赵乐际同志的工作报告,系统回顾了一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提炼概括了改革开放40年来纪检监察工作经验,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要求和重点任务,必将有力指导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于伟国同志的讲话,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提出了明确要求。刘学新同志的工作报告,全面部署了2019年全省纪检监察工作。全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指出,庄稼汉同志的讲话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精神,深刻分析厦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强调要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坚韧和执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更大战略性成果。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过去的一年,市委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推动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全会要求,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市委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把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聚焦监督第一职责,一体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增强监督的严密性、精准性、实效性。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持续深化分领域整治,有力削减存量,有效遏制增量,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好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攻坚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加强队伍建设,保持政治定力,增强斗争精神,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全会号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担当作为,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的现代化国际化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首页上一页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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