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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藏烟花爆竹 厦门马巷镇一店主遭拘留

2019-01-25 16:16  房舒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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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藏烟花爆竹 店主遭拘留

内厝派出所查获一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

厦门日报讯(记者 房舒 通讯员 厦公翔)春节将至,岛外一些无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资格的商贩开始蠢蠢欲动。昨日记者从内厝派出所了解到,该所近日深入辖区重点路段开展巡逻防控,查获一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

此处窝点位于厦门翔安马巷镇舫阳内田里的一家超市,店中民警现场查获“富贵特红”盘炮四个(一个较大,三个较小)、“王中王”三层串炮两串。目前,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违法嫌疑人李某均已依法被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国家对生产、经营、运输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购买烟花爆竹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一旦发现非法储存及买卖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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