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藏烟花爆竹 店主遭拘留 内厝派出所查获一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 厦门日报讯(记者 房舒 通讯员 厦公翔)春节将至,岛外一些无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资格的商贩开始蠢蠢欲动。昨日记者从内厝派出所了解到,该所近日深入辖区重点路段开展巡逻防控,查获一起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案件。 此处窝点位于厦门翔安马巷镇舫阳内田里的一家超市,店中民警现场查获“富贵特红”盘炮四个(一个较大,三个较小)、“王中王”三层串炮两串。目前,非法销售烟花爆竹违法嫌疑人李某均已依法被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国家对生产、经营、运输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购买烟花爆竹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一旦发现非法储存及买卖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
相关阅读:
- [ 01-24]违法卖烟花爆竹 厦门翔安一男子被处以拘留
- [ 01-15]厦门马巷派出所收缴烟花爆竹527件 行政拘留14人
- [ 01-12]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厦门翔安马巷14人被处罚
- [ 01-09]非法存储烟花爆竹 厦门翔安马巷一食杂店老板被拘留
- [ 11-14]海沧多个区域禁放烟花爆竹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