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社会 > 正文

非法存储烟花爆竹 厦门翔安马巷一食杂店老板被拘留

2019-01-09 17:59  朱俊博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非法存储烟花爆竹 食杂店老板被拘留

厦门晚报讯 (记者 朱俊博)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1月2日到7日,厦门琼头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开展烟花爆竹“禁放查非”宣传活动,查获两家非法存储和销售爆竹鞭炮的食杂店。

据介绍,在宣传活动期间,民警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和口头宣讲的方式,向辖区居民宣讲非法生产烟花爆竹带来的危害和烟花爆竹安全防范知识,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相关典型案例、事故等,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民警还向居民公布举报电话,动员居民检举私自销售、存储和运输烟花爆竹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在对辖内的37家食杂店、超市进行安全检查的过程中,琼头派出所发现,林某、陈某经营的食杂店在没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存储、销售爆竹鞭炮共100多串。目前,两人因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春节将至,市民切勿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切勿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