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销售猪肉需“三证两章” 厦门市民购买时请注意查看

2019-01-12 19:30:45高金环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销售猪肉需“三证两章” 市民购买时请注意查看

厦门晚报讯(记者 高金环 通讯员 张薇)1月8日上午,厦门莲前市场监管所根据近期日常监管掌握的线索,主动联系厦门市定点屠宰执法大队,对辖区所有农贸市场和主要固定店面经营户开展突击检查,查获千余斤私宰肉,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进行无害化销毁。

执法人员在检查时,重点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在采购生鲜猪肉时,是否真正落实进货查验制度:一看购货凭证上的品名、规格数量、供应商名称、上市日期等是否与实际一致;二看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的信息是否与购货凭证信息相符。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经营户,市场销售的生鲜猪肉必须要有“三证两章”,即购货凭证、检疫合格证明、检验合格证明、检疫合格章、检验合格章,对无法提供检疫合格证的生鲜猪肉,一律联合定点屠宰执法部门没收后送到指定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对违规经营户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涉及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