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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地铁运行1年 1号线日均查获违禁物品约24件

2019-01-07 07:12:46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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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周末节假日查处量大

8838件违禁物品中,有哪些常见物品?记者发现,除了菜刀、美工刀、水果刀等刀具及械具类外,还有一些儿童类烟花爆竹、摩丝喷雾、发胶等易燃易爆类物品,以及电击器、甩棍、铁锤等也被查获过。

谢为民表示,站点不同,所以查处违禁物品也不尽相同。其中,镇海路站周边是中山路商圈和旅游景点,游客较多。“国庆节、劳动节、周末期间,不少游客不知道哪些物品不能携带乘坐地铁,所以在此期间查获的违禁物品较多,且有不少是氢气球。”

此外,地铁1号线火炬园站周边的出租房较多,每天早晚高峰期间,查获的违禁物品较多,以锤子、铲子等械具类居多,被查处对象大多是农民工。

对于查处的违禁物品,安检人员会让乘客自己选择放弃携带或其他交通工具,不少乘客会选择放弃携带,在做好登记后,将物品交由安检人员处理。但是,如果安检人员查到乘客携带管制刀具、危险品等,则会交由公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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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物品禁上地铁

在限制携带物品目录中,刃长超过15厘米的,或刃长不超过15厘米的且尖锐部位未包装的菜刀、水果刀、餐刀、家用剪刀、陶瓷刀等日常类刀具限制携带;携带的充电宝总量不能超过5个,携带的锂电池总量不能超过10个。

含有易燃易爆物质的生活物品类方面,单品超过500ml或总量超过5瓶的指甲油、卸甲水、香水等挥发性液体,单品超过700ml或总量超过5瓶的摩丝、发胶、染发剂等,总量超过5个的打火机。其他生活物品类如未包装或包装不完好的502胶、玻璃胶等胶类物品,未包装或包装不完好的樟脑丸、蚂蚁药等低毒毒害品,未包装或包装不完好的榴莲、臭豆腐等有异味的食品,未包装的灯泡、灯管等易碎品,重量超过30kg或长宽高之和超过1.8m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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