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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盟建议:厦金红砖建筑应共同保护联合"申遗"

2019-01-06 07:53:09沈华铃 常海军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文洁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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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月6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 常海军)厦门、金门都现存大量的红砖建筑,是闽台共有的文化象征。然而,因为缺乏建制化、体系化的完善保护,红砖建筑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民盟界别活动小组准备提交《关于推动厦金红砖建筑保护及联合“申遗”的对策建议》的提案。提案认为,厦金两地红砖建筑应共同保护、联合“申遗”。

现状:红砖建筑遭到损害

据了解,厦门地区现存红砖建筑总计有966座。由于受到现代建筑的冲击,以及缺乏建制化、体系化的完善保护,红砖建筑遭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害,面临消失的危险。

目前,列入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红砖建筑仅38处。此外,厦门创新设立了涉台文物古迹保护,其中涉及红砖建筑的文保单位计49处,占涉台文物古迹总量的55.7%。大量没有列入保护名单的红砖建筑消失速度很快,抢救、保护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历史文化特点的红砖建筑是当务之急。

相比之下,金门至今遗存有2600多幢红砖建筑,在台湾列入保护范围的1600多栋古建筑中,红砖建筑占至少一半,这些红砖建筑主要集中分布在金门。金门都市化进程较台湾本岛慢,许多红砖建筑得以维持传统风貌。2002年起,金门启动红砖建筑保护修复计划,目前已经修复300多幢。

民盟界别活动小组表示,当前,闽台两地都将红砖建筑作为文化遗产希望加以保护,并已经迈开“申遗”步伐。2011年,福建省政府申请将闽系红砖建筑群等项目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并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对此,金门有关方面表示希望联袂,这样可以互利、互惠、互补,提升对红砖建筑的整体保护力度。

建议:共同保护联合申遗

红砖建筑是闽台两岸共有的建筑特色,有共同的文化、历史渊源,实行联合保护有助于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民盟界别活动小组建议,厦金两地要共同保护、联合申遗。

首先,要对现存红砖建筑摸底造册,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就地修缮、异地重置、集中展示、分散保护等多种具体层级和方式。其中,建议在沧江古镇、刘五店等有悠久历史和较为充沛存量土地的小镇进行规划,异地复建零星存在、难以规模化保护的红砖建筑,打造独具特色的闽南建筑博物馆,并结合非遗传承的需要,承接非遗博物馆的功能作用。对于成片式、具有开发价值的红砖建筑,例如同字厝,可以兼顾保护与开发,打造主题旅游项目。此外,对厦金两地现行保护政策进行解读和互相借鉴,共同制定符合厦金红砖建筑保护及联合申遗需要的保护政策。

提案还建议,制定厦门市红砖建筑保护专门条例,两地政府成立厦金红砖建筑联合申遗行动机构,并争取政府专项资金和社会文化投资基金的支持,同时可以创新形式,引进社会文化投资基金以适当方式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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