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共同保护联合申遗 红砖建筑是闽台两岸共有的建筑特色,有共同的文化、历史渊源,实行联合保护有助于加强对历史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民盟界别活动小组建议,厦金两地要共同保护、联合申遗。 首先,要对现存红砖建筑摸底造册,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就地修缮、异地重置、集中展示、分散保护等多种具体层级和方式。其中,建议在沧江古镇、刘五店等有悠久历史和较为充沛存量土地的小镇进行规划,异地复建零星存在、难以规模化保护的红砖建筑,打造独具特色的闽南建筑博物馆,并结合非遗传承的需要,承接非遗博物馆的功能作用。对于成片式、具有开发价值的红砖建筑,例如同字厝,可以兼顾保护与开发,打造主题旅游项目。此外,对厦金两地现行保护政策进行解读和互相借鉴,共同制定符合厦金红砖建筑保护及联合申遗需要的保护政策。 提案还建议,制定厦门市红砖建筑保护专门条例,两地政府成立厦金红砖建筑联合申遗行动机构,并争取政府专项资金和社会文化投资基金的支持,同时可以创新形式,引进社会文化投资基金以适当方式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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