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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思明区规范生活小区“其他垃圾”转运

2018-12-14 07:14:01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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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

公布举报电话强化自查

除了文明标语外,标识上还公布了每个所在片区的监督电话。居民如果发现了混装混运的情况,可拨打电话举报。“这样的做法既把其他垃圾转运车和物业小区使用的三轮车区分开来,同时也便于市民监督。”仙岳社区居民小王说道。

此外,近期,厦门市思环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也对每个环卫工人进行业务培训,并在日常工作中强化自查自纠。

莲前环卫所所长郑瑞明表示,环卫所已成立混装混运自查自纠小组。21名管理员可每日24小时在全所辖区范围内检查、拍照取证。环卫所领导每日上路巡查,做好督导工作。一旦发现混装混运情况,环卫所会依据相关规定处罚环卫工人,责任管理员也需承担连带责任。

延伸阅读

垃圾混装混运

最高罚五万元

在思明区,生活小区其他垃圾一次收运主体有两种类型,除其他垃圾直运试点的生活小区外,有物业小区的其他垃圾转运由各物业小区自行负责收集转运;无物业小区、村改居社区等则由厦门市思环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的环卫工人负责收集转运。从事生活小区其他垃圾转运的企业需加强转运人员及运输工具管理,转运人员需统一着装,运输工具需统一喷涂标识,避免混装混运情况发生。转运人员还需对拟转运垃圾进行检查,对未实施分类的生活垃圾,有权拒绝转运并报告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明知未实施分类的生活垃圾而予以转运的,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对所在企业记入年度不良信用记录直至撤销或吊销许可证书。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一旦违反,将被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十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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