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 (记者 李晓平) 昨日,记者从厦门出台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工作的通知》中获悉,年底前全市60%以上的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式”分类受理;到明年底前占比提升至80%以上,便民服务事项基本实现立等可取。 厦门将依托“i厦门”平台为全市网上政务服务提供统一入口,构建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实现“一号申请、一次登录、一网通办”。提升“i厦门”移动端使用体验,优先梳理首批10项高频移动应用,并逐步推进重点领域实现更多企业和群众关注度高、办理量大的服务事项“掌上办”。 以集成提效能,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完善“一门式”办理,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做到审批服务事项“应进必进”,水务、电力、燃气、公证等配套服务进驻各级中心。 推行“一窗式”受理,以事项性质和类别设立综合窗口,变“一事一号”为“一类一号”。有条件的区要推动派出所业务特别是户籍、身份证办理业务等入驻镇(街)便民服务中心。针对交通不便、居住分散、留守老人多等农村地区实际,积极开展代缴代办代理等便民服务。 要做好电子证照转化应用和部门间数据共享互认,实现数据资源在审批过程中自动匹配;推行“一表申请”,将企业和个人基本信息材料一次收齐、反复使用,尽可能减少二次录入,最大化减少办事群众提交的纸质材料。 为工作推进设立“倒计时”,年底前再推动50个事项实现全程网办,使全程网办事项突破300项,并进一步提高现场办理事项的即来即办率。今年底前,推进全市93%以上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市、区各30个高频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50个高频事项实现“最多跑一趟”;明年底前,市、区高频事项实现“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数量分别提升到50个和10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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