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体验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 厦门警方供图 东南网10月16日厦门讯(通讯员 厦公宣 本网记者 刘玮)为进一步加强厦门市人才和技术人才引进,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厦门落户,自10月1日起,厦门施行户籍迁移新政策。针对户籍新政出台后,派出所户籍窗口服务压力增大,厦门警方在深入分析群众及相关单位办事需求,认真梳理户籍业务办理权限的基础上,对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进行再升级,并加大对业务办理量较大的派出所布局,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理落户。 社保证明自助办理 “数据跑路”解决“群众跑腿” 根据户籍迁移新政要求,申请户籍迁移的居民群众需提交个人社保参保缴费情况证明。此前,群众需前往区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相关证明的开具。现在,符合落户条件的居民群众只需携带身份证或使用电子身份证,通过“e政务”便民服务站中的“社保自助服务”模块,点击“社保缴费信息查询与打印”,即可直接领取个人社保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分分钟解决群众办事不便、来回跑腿等突出问题。 |
相关阅读:
- [ 08-22]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再升级 三大功能模块全新上线
- [ 08-22]21日起厦门市民可申领“网证” “身手钥钱”日渐简化
- [ 08-21]年内服务站总数将达200个 "e政务"将形成"15分钟服务圈"
- [ 07-04]“刷身份证+刷脸” 厦门11项交通运输服务可自助办理了
- [ 06-16]厦门将再设150个“e政务”便民服务站 市民可参与
- [ 06-16]即日起至25号 厦门警方征集150个“e政务”服务点
- [ 05-19]厦门“e政务”便民服务站进驻金山派出所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