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普查心中有数 污染防治有的放矢
厦门按国家统一部署,扎实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为经济社会绿色腾飞保驾护航
厦门日报讯 (记者 黄璜 通讯员 陈晓强 黄凯帝)昨日,记者从厦门市普查办了解到,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厦门的普查工作按阶段顺利推进。截至8月10日,厦门已完成约7万家排污单位的清查工作,清查建库数据已经通过国家普查办审核成功入库。目前,最为关键的入户普查工作也已全面展开,全市13291个清查对象将接受全面普查。
普查工作的推进扎实而快速,得益于全市上下的高度重视、统筹一体的精心部署,真正做到了“人员到位”、“设备到位”、“培训到位”、“管理到位”和“进度到位”。如今,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市环保局携手各区以及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带领全体普查工作人员,依然坚持奋战在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第一线,争取早日全面摸清厦门污染源现状,让污染防治工作更加有的放矢,为经济社会的绿色腾飞保驾护航,为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1
精心部署
责任明确,各部门形成合力
9月7日,厦门召开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动员会,会后,各区立即行动起来,纷纷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再动员再部署,强调了具体要求和重点难点,充分调动相关部门单位的积极性,增强紧迫感。上传下达、牵一发而动全身,污染源普查工作之所以能如此高效推进,高度的重视、精心的部署、明晰的责任、部门的合力是关键。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掌握环境状况的重要手段——正是因为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自普查工作开始以来,厦门就坚决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提早谋划,精心组织,明确由市环保局牵头,设立市普查办,明确各区以及农业、水利、海洋渔业等相关部门的职责,扎实推进普查各项工作。
在统筹协调的基础上,市普查办制定了月调度、专题会等工作机制,并完善了相应的追责问责机制。健全的工作机制,及时对各区、各部门开展普查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就不足之处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就实际困难展开快速有效的协调。如此一来,不仅各部门、各相关工作人员权责明晰,有疑难杂症也能第一时间解决,既确保了各项工作职责落实到位,也确保污染源普查全过程科学有效。
关键词2
准备充分
保障到位,普查工作顺利展开
短短几个月时间,要对数十万对象进行全面清查,又要进一步对数以万计的清查对象一一进行入户调查,可谓是一项浩大的工程。为了完成这一艰巨的任务,市普查办牵头,从资金、人员、设备等各个方面,做足了前期保障的“功课”。
早在普查工作开始之初,市区两级的普查工作经费、办公场所及人员设备等均第一时间落实到位,并严格按照清查对象的数量进行合理的分配。各区的入户普查工作也按规范,通过招投标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但各区、各相关部门并没有因此放松对普查工作的监管和指导,尤其是一线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与培训,更是被市普查办和各区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普查员至关重要,他们记录下的每一个数据都不能出错,一旦有偏差,就会产生误导,污染防治工作就无法对症下药。”正是出于对普查工作的高度责任感,市、区普查办制定了严格的选聘流程,精挑细选了660名普查员和196名普查指导员,并进行全面的培训,签订了责任书,方能持证上岗。与此同时,各区也提前完成了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沟通衔接,及时展开人员的调度和指导,并建立起常态化的监管机制。充分的前期准备、有效的监管措施,为普查工作的全面展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3
高效有序
六级审核,严把入户审查关
此次污染源普查分为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全面普查、总结发布等阶段,厦门早早地就按阶段制订好详尽的任务时间表,确保普查工作按时推进。今年上半年,环保、水利、海洋、农业等17个部门积极携手,对厦门辖内约7万家排污单位展开逐一筛查,截至8月10日,已按时完成清查建库的阶段性工作,确定了13291个入户普查的对象和污染源。其中,工业源12024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10个、生活源锅炉188家、入河(海)排污口784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85家。
普查对象数量大,类型又多样,如何确保入户普查既准确无误又高效有序?市普查办印发了入户普查技术规范和案例汇编,让普查人员全面熟悉工作方法,并研究制定了试填报的方案,在各区精心挑选了38家重点行业的典型企业作为入户普查工作的“试金石”,按照规模、工艺、人员机构等特征进行分门别类,有的放矢地展开普查表的试填报工作。
事实证明,这些工作充分发挥了先导作用,普查人员得以提前全面熟悉报表指标体系,更有针对性地对入户普查的思路和方案作进一步优化提升。不仅如此,市普查办还启动了六级审核机制,所有入户普查的数据必须经过区级普查员审核、区级普查指导员审核、区级普查办审核、市级质量抽样评估、市普查办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六道“关卡”,通过严格的质量核查控制,使各项普查技术规范落到实处,切实提升普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按时完成普查任务。
关键词4
深入宣传
氛围浓厚,普查对象积极配合
普查工作要做到全面而深入,离不开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与配合。污染源普查背后的深层次意义,也需要让更多的群众知晓并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共同守护美好的生态环境。因此,深入的宣传贯穿了普查工作的始终。早在今年3月,市环保局就通过本报专版刊登了普查工作内容和《致全市污染源普查对象的一封信》,做足了第一波宣传。
不仅如此,在入户清查时,普查人员也同时展开宣传动员,通过分发《致全市污染源普查对象的一封信》以及图文并茂的宣传材料,不仅使普查对象做到心中有数,积极配合自查自纠,有的放矢地开展整改,也让周边的广大居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了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让保护环境、杜绝污染的环保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线下宣传开展得如火如荼,线上宣传也是立体而全面。除了市环保局的网站、微信公众号上设有专栏,及时推广普查工作的动态信息,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还积极通过移动电视、行政办事窗口的多媒体平台,滚动播放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片,达到立体化、全覆盖的宣传效果,全方位提升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知晓率,赢得广大企业及市民群众的积极配合,持续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
背景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每十年开展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2016年10月2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1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其中,2016年第四季度至2017年底为普查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为全面普查阶段,2019年为总结发布阶段。普查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对于准确判断我国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