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3 高效有序 六级审核,严把入户审查关 此次污染源普查分为前期准备、清查建库、全面普查、总结发布等阶段,厦门早早地就按阶段制订好详尽的任务时间表,确保普查工作按时推进。今年上半年,环保、水利、海洋、农业等17个部门积极携手,对厦门辖内约7万家排污单位展开逐一筛查,截至8月10日,已按时完成清查建库的阶段性工作,确定了13291个入户普查的对象和污染源。其中,工业源12024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210个、生活源锅炉188家、入河(海)排污口784个、规模化畜禽养殖场85家。 普查对象数量大,类型又多样,如何确保入户普查既准确无误又高效有序?市普查办印发了入户普查技术规范和案例汇编,让普查人员全面熟悉工作方法,并研究制定了试填报的方案,在各区精心挑选了38家重点行业的典型企业作为入户普查工作的“试金石”,按照规模、工艺、人员机构等特征进行分门别类,有的放矢地展开普查表的试填报工作。 事实证明,这些工作充分发挥了先导作用,普查人员得以提前全面熟悉报表指标体系,更有针对性地对入户普查的思路和方案作进一步优化提升。不仅如此,市普查办还启动了六级审核机制,所有入户普查的数据必须经过区级普查员审核、区级普查指导员审核、区级普查办审核、市级质量抽样评估、市普查办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六道“关卡”,通过严格的质量核查控制,使各项普查技术规范落到实处,切实提升普查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确保按时完成普查任务。 关键词4 深入宣传 氛围浓厚,普查对象积极配合 普查工作要做到全面而深入,离不开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与配合。污染源普查背后的深层次意义,也需要让更多的群众知晓并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共同守护美好的生态环境。因此,深入的宣传贯穿了普查工作的始终。早在今年3月,市环保局就通过本报专版刊登了普查工作内容和《致全市污染源普查对象的一封信》,做足了第一波宣传。 不仅如此,在入户清查时,普查人员也同时展开宣传动员,通过分发《致全市污染源普查对象的一封信》以及图文并茂的宣传材料,不仅使普查对象做到心中有数,积极配合自查自纠,有的放矢地开展整改,也让周边的广大居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了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让保护环境、杜绝污染的环保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线下宣传开展得如火如荼,线上宣传也是立体而全面。除了市环保局的网站、微信公众号上设有专栏,及时推广普查工作的动态信息,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还积极通过移动电视、行政办事窗口的多媒体平台,滚动播放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片,达到立体化、全覆盖的宣传效果,全方位提升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知晓率,赢得广大企业及市民群众的积极配合,持续营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 背景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每十年开展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2016年10月2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决定于2017年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其中,2016年第四季度至2017年底为普查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为全面普查阶段,2019年为总结发布阶段。普查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情况,了解主要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对于准确判断我国当前环境形势,制定实施有针对性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政策、规划,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生态环境短板具有重要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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