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的药品,将大大减轻患者负担 厦门晚报讯(记者 李小庆)17种国家谈判药品已纳入厦门医保药品目录,即日起,患者在厦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可以使用降价后的抗癌药,并且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今天上午,厦门市医保局发布了消息。 这17种药均为癌症用药,包括12种实体肿瘤药和5种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涉及非小细胞肺癌、肾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个癌种。这17种药品中有15种进口药和2种国产药。其中,奥希替尼片、伊沙佐米胶囊、阿法替尼片、培唑帕尼片、瑞戈非尼片、塞瑞替尼胶囊、维莫非尼片、安罗替尼胶囊、伊布替尼胶囊、阿扎胞苷注射剂等10种谈判成功的药品,均为2017年之后上市的品种,专利存续期比较长。与平均零售价相比,谈判药品的支付标准平均降幅达56.7%,大部分进口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格,平均低36%,将极大减轻国内肿瘤患者的用药负担。并且,国家医保局在与药企签订的协议中明确要求,必须在全国范围内保障供应。 |
相关阅读:
- [ 10-18]厦门市湖里区部署精神障碍患者排查与管控专项行动
- [ 09-13]患者以为是普通胸痛竟是心绞痛 一入院被送进重症室
- [ 09-12]采摘龙眼小心臭虫咬伤 患者痒痛难忍出现水疱和红斑
- [ 08-23]海沧这群“白求恩”,持续7小时手术后累坏了,患者说了这样一句话
- [ 08-08]小小“U盘” 植入患者身体 成功揪出反复晕厥“元凶”
![]() |
![]() |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