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民生 > 正文

厦门中小学幼儿园开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工作

2018-10-24 09:00:38佘峥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柳绿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湖里江头幼儿园的孩子们到小区宣传垃圾分类。

  孩子们在幼儿园里通过游戏学习垃圾分类知识。

厦门日报讯(记者 佘峥)从现在起,江头街道所辖的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孩子,他们家里每天倒垃圾的情况,都会被记录下来,做得好的家庭和孩子,会得到表扬和奖励。

上周,湖里区教育局和湖里江头街道联合召开中小学、幼儿园垃圾分类推进会,决定要在江头街道的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开展“小手拉大手”垃圾分类工作。

孩子和父母一起“打卡”

垃圾分类的分辨率大大提高

这一推进会是在暑假试点基础上进行的。今年暑假,江头街道在江头幼儿园、蔡塘幼儿园、后埔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率先开展“江头娃齐牵手,坚持垃圾分类共筑绿水青山”垃圾分类夏令营。

夏令营的重头戏是“打卡”。江头街道介绍说,在小区垃圾定点定时投放前提下,这五所幼儿园孩子和他们父母,要在规定时间去倒垃圾,垃圾分类监督员检查他们垃圾分类情况,做得好的,在孩子的登记卡上盖个章。每天规定的倒垃圾时间有两段,分别是7:00到9:00,18:00到20:00。

这就是“小手拉大手”。江头街道说,从垃圾分类监督员反馈信息看,效果很好,试点家庭的垃圾分类分辨率大大提高,因为爸爸妈妈都不愿意自己的孩子落后别人。

不仅如此,这类做法据说还会带动社区。江头街道环卫所所长李启超说,监督员会以这些试点家庭为榜样,去“刺激”其他家庭,从而带动更多人投入到垃圾分类中。

不过,湖里区教育局强调,在这“小手拉大手”中,做得好的孩子受到表扬,做得不好的孩子不会受到学校任何的处罚,老师只是告诉他们要加油。

湖里区教育局德育科负责人表示,我们只是要鼓励孩子提高垃圾分类的分辨率,不搞“株连”。

幼儿园妙招教知识

孩子回家又“指导”父母

上周,试点的江头幼儿园向街道的学校代表做了经验介绍。园长杨雅慧说,为了能让孩子正确“指导”爸爸妈妈分类垃圾,幼儿园开展了垃圾分类教育,换句话说,“小老师”在家里上岗前,已经在幼儿园“备课”了。

不过,对于幼儿园的小娃娃来说,上岗前的培训是有技巧的。杨雅慧说,我们主要通过游戏来教孩子垃圾分类知识。

更让人钦佩的是,江头幼儿园还玩“真人秀”,幼儿园每个班级的垃圾桶,不仅有分类,也有垃圾分类监督员,监督孩子们扔垃圾是否扔对桶。对于监督别人,孩子们积极性都很高,原本一个班级每天只有一位监督员,想当的人太多,后来增加到两位。

这使得小朋友回家后“指导”父母,显得胸有成竹。杨雅慧说,经常有妈妈半信半疑地问老师:我儿子说沾染过油污的纸张不算是可回收的垃圾,要丢进“其他垃圾”中,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

这个暑假,试点幼儿园不仅教自己园内的孩子,还教别人的孩子。杨雅慧说,江头幼儿园的骨干老师到社区居委会,给辖区居民上亲子课,通过游戏、互动、儿歌等,教授垃圾分类知识,上课的孩子都不是幼儿园的娃。

江头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都将开展垃圾投放“打卡”制度

湖里区教育局和江头街道在上周的推进会宣布,将把暑假试点幼儿园做法推广到整个街道,即江头街道的38所中小学幼儿园,都将开展类似垃圾投放“打卡”制度。

不过,此次推广也做了改进,即不要求孩子带着登记卡去找小区垃圾分类监督员盖章,改由监督员登记孩子分类投放垃圾情况。

推进会上发放了登记表,显示学生姓名、学校、投放日期、居住小区和楼栋号,分类情况则分为好、中、差,此外,还有分类情况点评。

换句话说,孩子所在家庭投放垃圾情况,会被反馈到学校,做得好的会受到表扬。

湖里区教育局德育科说,“小手拉大手”有助于从小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环保意识。

江头街道则寄希望通过“小手拉大手” ,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的目标,使得江头街道的垃圾分类分辨率再次攀高。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