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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被二手车商与检测机构算计 市民买到"事故车"

2018-10-23 07:46  郭钦转 黄伊娜 来源:厦门网  责任编辑:柳绿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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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员承认收了“返点”

在做第一次检测时,何先生向“车况宝”交了1000元的车辆检测费用,该价格高于此后两家机构收费的总和。在此后多次与“中闻汽车”的沟通中,销售人员承认收了“车况宝”给他的“返点”500元。而事发后,“车况宝”一方对该车辆做了第二次检测,并坚持第一次给出的结论。

那么这矛盾的3份报告,到底哪一份才是准确的呢?

对比“车况宝”与另外两家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晨报记者发现了多处不同。“检测师资格证书”一栏,“车况宝”报告中显示为空白,没有提供证书图片,且证书检测师名字显示姓“张”,但出具报告检测师的签字却姓“黄”;同时,报告中“检测方(签章)”一栏,落款为“厦门车况宝鉴定中心”,但另一边盖的章却显示为“厦门紫云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晨报记者通过“车况宝”的全国400电话求证后,客服人员表示为何先生检测的企业确实为“车况宝”在厦门的授权鉴定网点。该客服人员还承诺,“车况宝”将对此次的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如果证实确实是报告错误,他们一定会按照协议进行赔偿。

中介认为是检测方的责任

“中闻汽车”的负责人郑先生表示,他们对车辆情况事先并不知情,车是从另一家车行调来的,何先生的购车合同是与原车主签订的,与他们车行并没有太大关系。郑先生介绍,二手车行内没有顾客看中的车型时,从其他车行调车是非常普遍的,他们也没有与其他车行、原车主的相关服务协议,都是口头协商。至于鉴定结果的差异,郑先生表示,这属于检测方“车况宝”的问题。“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判定相关责任,如果有责任,我们愿意承担。”

“如果消费者确实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到了事故车,完全可以要求解除合同,甚至进一步提出相应的违约赔偿。”福建汇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蔡良平认为,车辆的“无事故”是该买卖合同里的重要条款,如果卖方隐瞒了事故车的事实,按照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属于违约行为。另外,如果有证据表明中介机构帮助卖方隐瞒真实信息,那么中介机构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目前何先生已通过12315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湖里区市场监管局将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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