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维护法律权威 据了解,在此前的五年多时间里,海沧城管执法局曾多次对上述违法建设进行查处,然而当事人却采取现场泼汽油、在法律文书送达时故意签署他人姓名、烧毁法律文书、用车辆堵路、煽动其他群众聚集带头阻挠、恐吓威胁现场执法人员等方式,破坏阻挠行政执法机关的正常执法行动,蔑视法律权威。 因当事人未在限定时间内自行拆除,海沧城管执法局于2017年10月10日向海沧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海沧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11月13日依法作出《行政裁定书》。即便如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未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也未履行处罚决定。 针对当事人两栋违法建筑已投入使用的情况,为确保当事人合法的利益不受损失,海沧城管执法局依法于今年6月25日分别向庄某榕与庄某好送达《责令搬迁清理通知书》,责令二人于6月29日之前自行搬离,并清理上述建筑物以及上述建筑物内的财物及设施。同时通知当事人,若逾期不拆除的话,海沧区城管执法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六十条第一款、《厦门经济特区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强制执行上述违法建筑物。 态度坚定啃下“硬骨头” 祥露社区的例子并不是个例。2018年以来,海沧城管执法局共拆除乌窟水库周边占用基本农田、污染水质的简易搭盖、铁皮厂房共6处,建筑面积1980平方米,并拆除3号储备用地建筑物800平方米,清退土地9亩。同时,严查该处乱倾倒行为,暂扣渣土车辆,实施罚款26100元;自7月30日至8月25日,海沧城管局联合嵩屿街道,共组织工作人员471人次,出动机械拆除蔡尖尾山气象路沿线违章搭建71处,建筑面积10319.75平方米,占地面积共9628.02平方米,共清理已拆地块12处,清理面积5601.08平方米…… “两违”现象不但占用国家资源,也阻碍了城市建设和管理,同时还侵害了其他群众的利益。因此,整治这些乱象,城管执法部门迎难而上,坚决啃下“硬骨头”。 去年9月份,海沧新阳街道一度是“两违”重灾区,3个村居内出现数量集中的村内翻改建无序长高长胖现象,执法部门多次现场制止,效果并不明显。今年2月,在区分管领导的统一指挥下,分成宣传教育组、线索排查组和整治拆除组,按照不同分工,共同推进整治工作:新阳街道制作宣传材料,逐个入户分发,公安部门从旁协助,做好事前执法教育,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将该区域违建整治相关整治对象列入重点监管范围,区城管执法局按照从高到低的标准,制定整治计划逐步实施。 “面对这样的恶劣行为,就应该使用铁的手腕,坚决取缔!”10月12日,厦门市城管执法局局长许国华到祥露社区拆违现场检查时表示,对于侵占社区集体用地以谋求私利的行为,必须依法严格执法,才能对全村老百姓有个交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人心中都有一杆秤,并不是谁的胆子大,就可以任意妄为。”据了解,截至目前,新阳街道内翻改建违法乱象得到了有效控制和整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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