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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新政实施5个月 厦企累计减税超十亿

2018-10-11 15:01:47孙春燕 来源: 东南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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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0月11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孙春燕 通讯员 肖雨 林丽萍)记者昨从厦门市税务局获悉,增值税改革新政落地5个月来,厦门企业已累计减税10.57亿元。“增值税改革落地后首月,我们就减税近17万元,预计今年可减税70万元。”厦门松芝汽车空调有限公司财务许月婷说,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空调及配件等生产制造,增值税税率从17%下降至16%,新政第一个月,就为他们节省了近17万元税费。

除了部分税率下降,对不少中小企业来说,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统一,对降低税收负担和纳税成本起到了较大的推动作用。“我们企业属于来料加工业,这个行业的一个特殊性是无法取得进项发票。所以公司2015年8月1日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增值税税负率接近17%。”集美区恒佳悦铁件加工店店主艾良军介绍,按照旧政策,企业自2015年8月1日转为一般纳税人以来,累计缴纳增值税42.5万元,但按照新的认定办法,只需缴纳增值税额7.5万元,直接减少35万元的税收负担,税负降低14%。

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还能大大降低企业涉税风险,促进企业规范经营、形成良性发展。厦门杏觉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财务饶丽平表示,转登记为小规模后,他们可以很好地规避取得虚开发票的风险,税负也减轻了不少。她算了一笔账,企业2017年至2018年6月应纳增值税税额5.12万元,按照新的认定办法,只需缴纳增值税额1.6万元,税负直接降低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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