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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规定 中小学教材严禁夹带任何商业广告

2018-10-09 17:20:20郭文娟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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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材严禁夹带任何商业广告

厦门晚报讯 (记者 郭文娟)昨天,省教育厅就2019年春季中小学教学用书工作有关事项下发通知:所有版本教材中一律不得夹带任何商业广告或出现提供额外教学教辅资料的各类链接网址、二维码、教辅APP等信息,不得以校本教材替代国家课程教材,更不得使用境外教材。

通知要求,2019年春季义务教育《音乐》《美术》《艺术》《信息技术》《海西家园》《劳动》《劳动技术》,小学《科学》(1年级、3-6年级)、初中《体育与健康》等教科书,继续实行循环使用管理。学校根据循环教科书破损情况和学生数变化,按照实际需求补充征订,原则上补征订数不超过义务教育学校实际在校生数的三分之一。特教学校学生的免费教科书不纳入循环使用范围,由学校按教学要求选订,所需经费从省级下拨的特教学校免费教科书采购补助经费中开支。有关设区市免费提供的《福州地理》《厦门地理》《泉州地理》地方课程教科书,所需经费由设区市财政自行承担。严禁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收取课本费。

通知强调,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征订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进校教辅材料征订管理,严格执行“一科一辅”和学生自愿订购的管理规定。属于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物价局印发的《中小学进校教辅材料评议公告目录》之外的任何教辅材料,严禁征订。对未按相关规定更换教材版本、使用未经审定教材、选用《目录》以外教材等违规违法行为,选用地方课程教材但不组织开展教学活动的地方和学校,给予严肃处理,责令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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