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19日厦门讯(本网记者 文洁)记者获悉,9月18日,中共厦门市委台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由“惠台60条”涉及的80个职能部门参与制定,分为五大板块,分别为经济交流合作方面23条(1-23条);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方面10条(24-33条);台湾同胞在厦学习实习方面3条(34-36条);台湾同胞在厦就业创业方面7条(37-43条);台湾同胞在厦居住生活方面17条(44-60条)。 据了解,每条措施之后明确了具体政策、申报条件、应提交材料以及责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办事流程。这将大大方便台胞台企查询、了解和办理相关业务。台胞可在“厦门台办”微信公众号的菜单——政策解读一栏查阅《实施细则》。 据悉,为进一步深化惠台措施,提升落实成效,下一步厦门还将建立督导机制,对厦门“惠台60条”具体举措的落实情况进行成效评估,确保出台一条,落实一条,见效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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