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晚报讯(记者 汪燕妮)厦门市日前召开乡村振兴市级示范村建设动员会,确定了8个农村人居环境试点示范村。这8个农村人居环境试点示范村,是从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中挑选出来的,计划在12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这8个试点示范村分别为:集美区的后溪镇第二农场埭溪桥社、灌口镇田头村仙景社;海沧区的海沧街道青礁村芦塘、东孚街道过坂村;同安区的莲花镇军营村、竹坝开发区;翔安区的新店镇大宅社区大宅、大帽山农场寨仔尾片区。 农村人居环境试点示范村建设计划主要通过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以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为导向,打造全市可学习、可借鉴、可推广的建设样板。其中,加强村庄规划引领,抓紧完成村庄建设规划编制(修编)和审批,科学划定村庄管控边界,明确村庄建筑风貌,重点彰显闽南地方特色。 在村容村貌提升上,遵循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不过度硬化;多因地制宜、多做庭院菜地、多用乡土材料、多塑地方特色的原则,分类推进村庄整治。充分挖掘村庄特色资源,塑造“一村一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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