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老旧小区,一些车主用上各种“道具”占停车位
东南网9月1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林毅彬/文 陈巧思/图)唐代,诗仙李白曾感叹,“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而今,很多人慨叹,“停车难,难于上青天”。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8日,厦门市机动车保有量突破150万辆,直观描述,每100人即拥有约37辆,而这一数据,还在增长。近年虽新增地下停车位、立体停车库等停车设施,但仍僧多粥少。停车难问题以老旧小区为甚,近日有市民反映,为抢占小区公共车位,一些车主“花样百出”,用上铁桶、破自行车、废轮胎、旧家具等“道具”,“无所不用其极”。这一现象,让人忍俊不禁又无可奈何,也陷入沉思。
市民反映
小区有人私占停车位 车子被迫外出“流浪”
“好不容易找到车位,除非迫不得已是不敢再把车开出来的,就怕一开走又回不来了……”近日,记者接到文屏山庄市民李小姐反映,该小区有人“占地为王”,用地锁、旧家具等占位停车。
李小姐介绍,文屏山庄小区建于上世纪90年代,没有统一的停车规划,私家车增长速度始料未及,“停车难”在这个小区体现得淋漓尽致。由于没有固定车位,有的业主就想尽各种办法“占车位”,这一两年尤甚。“那么多车位被占,我们稍微晚点回来,就只能把车停到外面去了。既然车位少就先到先得,这样太过分了。”
记者走访
用上各种“道具” “花样百出”占车位
记者近日来到文屏山庄看到,小区不大,共十余栋居民楼。每一条公共道路两侧,都是密密麻麻的车位。本来就不宽敞的路面变得更拥挤,车辆和行人进出都小心翼翼。僧多粥少显而易见,然而一些车主为了圈占车位使出的十八般技艺更令人瞠目结舌。
大门左转,道路左侧是一排店铺,右侧是公共车位。中午时段,停放的车并不多,还有不少空位。然而,令记者诧异的是,很多车位上,都摆放着“道具”。有几个空位上摆放着几辆自行车,走近一看,都是一些破旧的“老爷车”,其中还有两辆自行车之间用锁链锁住,原来这是在“占位”。
继续往前走,记者发现,占位方式可谓“奇葩”。有个车位上,三个废弃轮胎摆成一排,用铁链串连起来,中间还放着一块大石头来加重,这恐怕已很难被搬走。此外,还有更加“机智”的车主用铁皮大油桶来占位。
然而,这只是“冰山一角”。记者继续在小区查看,又发现类似占位招数,三角地锁、旧沙发、反光锥、铁架等五花八门,粗略统计,有二三十个车位被“攻占”。业主黄先生调侃,“再没人管,我也考虑去圈个地了。”对于停车难,他戏谑,“全靠眼神好、动作快、技术娴熟,最主要还得回来得早啊。回来晚了就自暴自弃随便流浪了”。
离开文屏山庄,记者赶到屿后北里。在屿后北里245号附近的一个上坡路段,场面颇为壮观,只见近10个黄色的三角地锁一字排开。记者继续向前观察,北里246-255号这段几百米的小路上,便有十余个车位被三角形或圆柱形地锁抢占。
经过走访,记者在槟榔东里、西里,松柏和大同路附近区域,同样发现“圈地”现象。这一情况在一些车位紧缺,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更为常见。
物业回应
老社区停车难 车位配比不足是“痛点”
对此,文屏山庄有物业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无奈,小区建设年代较久,车位配比严重不足,近年来车辆增长爆棚必然导致一部分居民车辆“无家可归”。据介绍,该小区对车主统一收取每月一定数额车辆管理费后,实行“先到先得”。
对于占位问题,物业起初也采取了一定措施,专项整治,但屡禁不止,也苦于物业的权限,无法根治。曾经因为收缴商家铁链和铁架,商家与物业起了冲突,商家认为物业无权收缴个人物品。而对于有些地锁,他们并不清楚是谁设立,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采取进一步举措,但以劝导为主。
对此,有城管人员向记者表示,接到反映后,他们屡拆不止,但对设立障碍者并无处罚权,只能劝导。对于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有街道工作者表示,将加强巡查管理,居民占车位只是表象,归根结底还是车位紧缺。
专家建议
通盘考虑停车问题 大力发展“智慧”停车
对此,厦门交通专家吴亚章认为,随着私家车迅猛发展,老旧小区停车难更加凸显。他说,十几二十年前,厦门机动车保有量不大,基于那个年代的经济发展情况,开发商不愿规划足够的停车位。这就导致一些2000年之前的老旧小区基本没有地下车库,地面车位也很有限,原本设在底层的一些车库,多被作为店面或仓库。
也有交通专家认为,停车问题是“世界难题”,城市规划要通盘考虑停车问题。向上下要空间,缓解停车难,需“挖潜”,更需“开源”。应将目光放在加快停车设施建设的大方向上,大力推动智能立体停车库发展。
据了解,为应对停车难,厦门出台了专门的停车设施配建标准。以住宅为例,项目在建设地下停车库时,需根据户型大小配建停车位。
事实上,厦门在几年前就陆续开建并投用不少智慧停车楼。以厦门市妇幼保健院为例,原本地面只有12个车位,建成50米高的立体车库后,车位达200个。2017年,海沧区启动沉井式地下智能停车库试点项目,向地下深挖20米,建设5层、50个车位的车库,在厦门乃至全省都是一次尝试。
专家认为,发展停车产业无论是错时停车,还是智慧停车场,都将大大缓解停车难。这些举措,都是缓解停车难的有益尝试。
律师观点
私占公共停车位属侵权行为
对此,福建典格律师事务所陈奇斌律师认为,根据我国《物权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严禁私人擅自占有使用。私占公共停车位,不管是在小区内,还是在小区外,均属于侵权行为。小区内的公共停车位,是全体业主共有,霸占公共停车位者,侵犯了全体业主的权利。物业管理部门有权依据物业管理法规、全体业主规约等予以管理、处置。对于安装地锁、放置铁桶等行为,城管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如在限期内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拆除或排除妨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