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厦门频道首页> 城事 > 正文

提升城市宜居度 厦门管廊建设超额完成国家试点任务

2018-09-13 08:54:51吴海奎 王协云 来源: 厦门网  责任编辑: 段马水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管理

有制度

完善组织管理架构 健全法规制度体系

厦门成立了市长任组长的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市政园林局,按指挥部协调模式负责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日常工作,实行“每周一简报、半月一推进会、每月一现场会”制度;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各有关部门分工明确、通力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各新区指挥部定期召开协调推进会,落实各片区综合管廊的建设工作;市属国企市政集团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专业的力量,以企业化运营的模式,具体做好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管理工作。

厦门在全国率先形成较为完善的管廊法规制度。2011年以市政府令形式颁布《厦门市城市综合管廊管理办法》;2013年出台《厦门市物价局关于暂定城市综合管廊使用费和维护费收费标准的通知》;2015年出台《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地下综合管廊试点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等;2016年颁布《厦门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营维护的实施意见》等;2017年印发实施《厦门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运行维护管理技术规范》,颁布施行《厦门经济特区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2018年制定《厦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安全保护范围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

资金

有来源

积极探索多元投资确保建设运维资金

建设资金有多渠道来源。厦门创新“四大平衡”理念,将管廊建设资金纳入片区平衡进行解决,将管廊建设后产生的土地和社会效益进行平衡考虑,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的统一;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政府主导的PPP项目,充分发挥政府在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将管廊资产注入管廊公司并办理产权,拓宽融资渠道,有效盘活管廊资产;落实有偿使用制度,将收取的入廊费作为管廊建设滚动资金,减轻地方财政负担。

运维资金有实质性保障。厦门通过落实有偿使用制度,由管廊运营单位向入廊管线单位收取入廊费和运营维护费;在管廊运营维护初期不能通过收费补足成本的,通过立法配套相关政策,由市、区财政部门给予补贴;配套出台对管廊运营维护单位的运营绩效考核机制,实现按效付费,保障运维资金使用效益。

运营

有保障

率先实行企业化运营培育壮大运维队伍

健全运维制度体系。厦门通过人大立法、出台管廊运行维护技术标准和颁布运营维护管理的实施意见,保障规范运维管理,明确管廊管理单位与入廊管线单位职责分工,同时划定管廊的安全保护范围,确保管廊安全运行。

培养专业化运维队伍。厦门在国内率先实行综合管廊企业化运营管理,于2014年成立厦门市政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专门负责综合管廊投融资、建设和运营。采用“政府扶持、企业运作”的模式,一方面促进管廊公司专业化发展,现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成为国内首家获得“质量、环境、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综合管廊投资建设管理单位。另一方面,通过实物注资、货币注资方式做大做强管廊公司,促其跨区域输出管廊建设运营管理相关经验,现已将市场拓展至全国10余个地市。

规范管廊运维管理工作。厦门出台运营维护绩效指标考核办法和管廊移交接管管理办法等,促进管廊运维管理工作规范化、高效化;同时为提高管廊运营服务水平,管廊公司与管线单位建立高效的应急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全面保障城市“生命线”的安全运行。

厦门还加快推进智慧管廊管控平台的建设,利用先进的物联网技术、BIM技术、云存储技术等构建可视可控的综合管廊运维环境,建立基础数据库,实现对综合管廊主体结构、设备及管线健康状况全生命周期的智能化监测管理,目前厦门市综合管廊智慧管控平台已投入使用。

获好评:

入廊管线单位满意率达100%

厦门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获得了各界的支持与认可,通过普法宣传、媒体报道、在线访谈、政协提案、市民开放日以及线上线下问卷调查,将集美新城综合管廊、翔安新机场综合管廊作为市民科普教育基地,在新机场综合管廊片区打造中国国际管廊展览馆,全面公开厦门市综合管廊规划建设运营的过程和成果,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获得了市民的理解与支持。

通过加强入廊管理和服务,与管线单位形成良好的互动机制,根据入廊管线单位年度满意度调查情况,管线单位满意率100%。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更多>>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