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陈兰)近日,海沧区检察院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将“7·10特大贩卖毒品案”的五名犯罪嫌疑人钟某甲、钟某乙、钟某丙、罗某某、黄某某批准逮捕。 据介绍,本案查获氯胺酮毒品近22公斤,毒资高达180多万元,犯罪嫌疑人众多,是近年来较为少见的特大贩毒案件。 2018年7月29日15时30分许,犯罪嫌疑人钟某甲、钟某丙、罗某某到连城县某宾馆和毒品买家赖某、罗某、叶某、吴某等人交接毒资,确认毒资后通知犯罪嫌疑人钟某乙。犯罪嫌疑人钟某乙遂驾车带领毒品买家赖某、叶某前往长汀县某偏僻山地,和早已等候在那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某交接毒品。后两地的犯罪嫌疑人均被公安机关抓获。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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